【提纲】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政治站位不够高。(二)宗旨意识不牢固,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三)责任担当不够强,进取精神有所懈怠。(四)纪律观念不够严,自我约束有所弱化。(五)党性修养不够实,自我革新不够主动。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二)强化党性锤炼,筑牢思想根基,践行初心使命。(三)强化宗旨意识,敬畏人民群众,提升服务质效。(四)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工作落实。(五)强化责任落实,严守廉洁底线,筑牢治党根基。
市民政局党员干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_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基层民政机构、服务对象和同事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结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核心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始终牢记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专业性”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一是政治忠诚的践行不够精准深入。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局机关党委的工作要求,但在将政治忠诚融入民政具体业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不够紧密,有时存在“业务归业务、政治归政治”的脱节现象。比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工作中,更多关注政策执行的完成率,对工作背后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政治意义思考不深,未能始终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保障民生福祉的政治高度谋划推进工作,政治引领业务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是政治能力的提升不够持续有力。面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复杂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组织监管难度增大、困难群众需求多元化等,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提升。在
坚强的党性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政系统“为民爱民、爱岗敬业、务实担当、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始终牢记民政工作的本质是“为民服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但对照“三个敬畏”的高标准、严要求,仍有改进空间。
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民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敬畏人民就是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自身有时存在官僚主义倾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蹲点”
调研不够经常,多是通过基层民政部门上报材料、召开座谈会等间接渠道了解情况,亲自深入社区、村社、养老机构、救助对象家中,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不多。对群众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真实想法、迫切需求体察不够直接、不够细腻,导致一些民政工作举措与群众期盼脱节,比如在制定社会救助政策配套措施时,未能充分听取困难群众意见,部分政策执行起来不够贴合实际,未能真正实现“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目标。
二是敬畏组织的纪律观念不够强烈。能够自觉服从组织决定、遵守组织纪律,但在执行组织安排、参与集体决策时,仍有不足。在参与局机关重大工作决策时,对自身分管范围外的事项,思考不够深入、建言献策不够主动,缺乏“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在推动组织部署的民政工作落实中,面对跨科室、跨领域的协调任务,有时不够主动、不够积极,存在“等靠要”思想,未能主动担当作为,影响了工作推进效率。同时,向组织
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够及时全面,有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报,违背了敬畏组织、服从组织的基本要求。
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思维不够牢固。能够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但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政工作、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对负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比如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养老机构审批监管、殡葬服务收费等环节,预警不够及时、防控措施不够具体,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隐患;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存在“小节不拘”的错误认知,对一些违反纪律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惕性不足、处置不够果断,未能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面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繁重任务和发展机遇,有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意愿和决心,但对照“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明显短板。
一是攻坚克难的闯劲有所消退。当前,市民政局工作面临诸多难点堵点问题,比如养老服务供给不均衡、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社会组织监管难度大、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等,面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局面,有时存在求稳怕难、畏首畏尾的心态,习惯于沿用旧有工作模式和方法,缺乏主动突破、大胆创新的锐气和决心。比如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作中,面对服务设施不足、专业人员短缺、资金保障有限等问题,未能主动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只是简单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在破解殡葬改革中的封建陋习、群众抵触情绪等问题时,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有效办法,导致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狠抓落实的韧劲需要加强。对于局机关党委部署的民政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启动、推进,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时存在“前期紧、后期松”的现象,过程跟踪、精细化管理不够到位,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恒心和毅力。比如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中,前期能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基层推进,但在后期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提升等环节,跟踪指导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运营效率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不够经常、不够细致,部分基层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三是担当作为的主动性不够强烈。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态,面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民政工作,不愿主动参与、不愿担当负责;在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情况,缺乏“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精神。比如在处理群众反映的民政领域信访问题时,对于涉及多个科室的信访事项,未能主动牵头协调,而是简单推诿给相关科室,导致群众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影响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在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中,缺乏主动担当、勇于探索的精神,害怕出现失误、承担责任,导致一些改革举措推进缓慢,未能及时适应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发展需求。
四是工作标准不够高、精益求精的意识不足。在开展民政工作时,有时满足于“完成任务”,而不是追求“精益求精”,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求不够高,存在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情况。比如在撰写民政工作汇报、工作
总结等材料时,有时存在内容空洞、数据不准、逻辑不清等问题,未能认真打磨、严格把关;在推进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中,对工作的细节把握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工作出现疏漏,影响了民政工作的整体形象。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作为市民政局党员干部,能够认识到管党治党的重要性,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仍有差距。
一是“一岗双责”的平衡落实不够到位。在时间和精力分配上,对民政业务工作的倾注相对更多,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更多,而对负责工作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比如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时,能够主动谋划、积极推进,但在部署、督促、检查负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够主动、不够经常,未能将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扎实。二是风险防控的预见性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