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统一集中原则。(二)分类、分级管理原则。(三)预算控制原则。(四)利益最大化原则。(五)公开采购原则。(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三)审定和批准集团公司战略采购和集团公司层面战略采购协议,审定集团公司层面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四)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标,并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二)负责集团公司层面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区域集中采购、品种集中采购的组织与监管。(三)组织协调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日常工作。(四)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等,审议采购管理相关事项。(五)完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办公室是集团公司公务用车、计算机软硬件和服务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三)技术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试验检测及测量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四)社会事业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办公用品和归口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一)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指导集团公司采购产品的质量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二)成本管理部指导集团公司采购成本管理。(一)各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二)项目部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招标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
)成本管理部指导集团公司采购成本管理。
第十一条各公司应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建设、采购供应协调等。
第十二条各公司、项目部应明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人员,履行相应采购管理职能。
(一)各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采购管理
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制订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业务流程和管理目标,并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2.编制、审核和上报公司集中采购计划;
3.负责集团公司授权公司承担的集中采购;
4.负责公司供应商管理;
5.负责公司采购限价管理。
(二)项目部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2.及时编制、上报各类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
3.负责项目部承担的采购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做好集中采购供应组织和实施工作;
4.做好供应过程中的验收验证、结算支付及供应商日常评价等业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组建各类采购专业工作小组,参与集团公司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工作。
第三章 采购服务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招标服务机构
招标采购配送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是集团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集中采购招标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招标中心招标采购职责
(一)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招标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鲁班商城采购等。
(二)负责集团公司招评标工作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三)负责协调和管理鲁班平台和阿里巴巴网购平台;负责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的注册、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建立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组织供应商评价;组织对集团公司供应商进行回访;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物资市场调查。
(五)负责收取和管理由招标中心组织招标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六)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七)每半年编写集团公司招投标情况分析报告并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第十六条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服务机构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机构由各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分公司或租赁管理中心组成,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承担自有资源的内部调剂和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工作。
周转材料租赁机构由各公司的周转材料租赁经营单位组成,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承担自有资源的内部调剂和周转材料的租赁服务工作。
未建立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服务机构的单位,由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自有资源的内部调剂、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及周转材料的租赁服务工作。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
第十七条根据管理需要与合作层级,集团公司将供应商分为合格供应商、优质供应商、战略供应商三类进行管理。具体参照《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招标中心及各公司按照“先评审、后采购”和“谁采购、谁评审”的原则,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动态维护和评价管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负责管理供应商限制交易,对出现不良行为或考评不合格的供应商,从相应的供应商目录中除名,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第五章 采购方式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主要采购方式分为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鲁班商城采购。
(一)战略采购适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大宗、通用、重要或市场稀缺的少数产品或服务。
(二)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统一、采购频次高、能形成一定采购批量且供求市场相对稳定的产品或服务。
(三)除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及特许专卖店采购外,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产品和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服务应采用招标采购。
(四)动态竞价采购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有一定采购批量且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未达到招标条件,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产品或服务。
(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应急采购或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的产品或服务。
(七)询价采购适用于标准明确,资源充足,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产品或服务。
(八)鲁班平台设立鲁班商城,满足辅助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等采购。鲁班商城采购分为比价采购和特许专卖店采购两种类型。
1.鲁班商城比价采购适用于需求差异性大、采购频次高、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产品或服务;
2.鲁班商城特许专卖店采购适用于需求差异性不大、采购频次高且总体需求量较大的单一产品、某一类型产品或服务。
第二十一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业主单位对采购活动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其要求。
第六章 采购组织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每年发布《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组织及采购方式指引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指引清单),划分各层级物资采购管理权限,明确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集团公司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相应的产品或服务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各公司按照采购指引清单或批准的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单位不能按物资采购指引清单要求和采购方式适用范围选择采购组织主体和采购方式的,需说明原因,并履行审批程序;集团公司由本级分管领导审批,各公司经本级分管领导签认后报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集团公司审批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是指集团公司或授权各公司通过区域集中、品种集中、大型项目集中、组织集中等方式归集需求,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采购。
重要的或可批量采购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各公司应融入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集中采购。
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授权各公司或需求单位实施集中采购,被授权单位在集团公司的监督下,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二十四条集中采购的认定
(一)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集中采购。
(二)各公司和需求单位在集团公司授权和监督下实施的采购。(三)集团公司在业主规定的交易平台上组织实施的采购。第七章 物资采购
第二十五条采购组织
构成工程或工业产品结构实体的物资及可批量采购的其他物资,由招标中心采取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等方式组织集中采购。
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授权各公司或需求单位采购部分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物资,由各公司或需求单位按照公司制订的采购规定及流程实施采购。
第二十六条采购审批
(一)需求单位要科学编制物资计划和采购预算,切实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全面实现物资采购的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
(二)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下的计划须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
(三)单项合同估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计划须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四)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计划由各公司组织实施。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物机部实施,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各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采购权限
(一)招标中心负责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按规定采购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二)各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物资,按规定采购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三)直属项目部(局指挥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招标中心对本项目物资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四)特殊情况下,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经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委托各公司(直属项目部)按指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二十八条各公司权限内自行组织的集中采购,由各公司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按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章 机械设备采购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采购应遵循“经济性与安全性、先进性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