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文鼎文库首页

国企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31 11:30:53 字数:6646
国企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_国资委、地方人民政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2节能减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能源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1.3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4节能减排实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分级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是公司节能减排的主管部门,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要明确主责部门负责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管理,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和项目部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相关工作。
2.2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国资委和股份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及工作要求;负责编制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负责公司并指导各子(分)公司
……(文鼎文库www.wentop.com此处省略980字。不往下看了,点击下载全文)…… 
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制定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或办法。
3.4.2工程项目节能措施。
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考虑所使用能源的种类、经济性、质量、环境影响和可获得性;合理配置工序和设备,优化用能;借鉴节能新技术和方法、先进节能经验与实践;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等。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设有节能的控制措施,对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耗能计量核算,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不应使用。
3.4.3工程项目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
制定合理的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施工临时用地应有审批用地手续,要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订相应保护措施,并报请相关方核准。
3.4.4工程项目节水措施。
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节水措施。签订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对水资源的使用应有计量考核记录。
3.4.5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3.5各项目部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节能减排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与监督;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节能减排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定期对职工进行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3.6各项目部应审慎选择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有重要影响的设备、设施,并对其采购、使用和处置进行有效控制,包括:
3.6.1在新设备和替代设备选用时,充分考虑能源利用效率;
3.6.2定期监控重点用能设备和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其经济运行;
3.6.3进行合理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以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
3.6.4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鉴定。
3.7各项目部要结合本工程特点,对满足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效果所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等进行评估。
3.8各子(分)公司要对工程项目的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全过程乃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合理推广。
3.9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要配备相关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完善能源计量台账,提高能源计量的科学性。
3.10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台账,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节能减排相关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
3.10.1能源消费统计基本原则:谁消费、谁统计;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仅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不应重复计算;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
3.10.2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来源和依据:单位能源统计台账;购进和调出能源的财务数据;能源结算单及其他能源消费结算凭证。
3.10.3能源消费总量包括:
(1)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如项目部各种机械与设备、照明、采暖与制冷等消耗的能源;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维修、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能源;
(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如一些特殊工种劳动保护耗能等;
(5)劳务分包的能源消费;
(6)企业租赁的机械设备和车辆所消耗的能源;
(7)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如洗浴和炊事用能等。
3.10.4以下方面能源消费不计入统计范围:
(1)承包国外工程和消耗国外能源;
(2)工程分包的能源消费;
(3)企业供给家属区或者供给其他与本企业生产无关的企业用电、用热的能源消费。
3.10.5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见《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附表3)。
3.10.6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数据应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又分为营业收入(现价)和营业收入(可比价),营业收入(可比价)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营业收入时,对同一商品采用同一时期的价格作为可比价。
3.10.7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增加值(万元)。
增加值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转移价值。原则上按收入法计算企业增加值,企业增加值由四部分组成: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10.8项目部有燃煤(油)锅炉的,原则上应统计填报二氧化硫排放量。
SO2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的SO2排放量;
燃料燃烧过程中的SO2排放量=原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系数0.8是指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转化率,系数2是指硫转化为二氧化硫后增重比例,脱硫率采用脱硫措施的锅炉按检测数据取值计算,没有脱硫措施的锅炉脱硫率取0,不具备条件取得燃煤含硫率数据的暂按1.2%含硫率计算。
3.10.9项目 ……
预览结束,全文6646字,当前显示2978字,还剩3668字
本文12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