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一)案例原因剖析。(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问题。三、原因分析。四、整改措施。
析事件背后的思想根源不够。这说明我在工作中,用党性原则这把“尺子”来衡量、检视和规范自己言行的标准不高。
三是精神堤坝缺乏坚固性。能够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思想上的“防尘罩”和“过滤网”还不够严密。偶尔在与企业界人士或社会组织负责人接触时,听到他们谈论奢华消费、人情往来,虽然自己能够做到泾渭分明、坚决抵制,但内心深处缺乏那种深恶痛绝的警醒和斗争。有时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出现作风问题被通报,第一反应是“引以为戒”,但深入思考其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演变过程、深挖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蜕变的内在逻辑不够,未能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群众立场站得不稳。从乡镇直接面对群众的一线,转到县直机关,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了,不自觉地产生了“官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自觉性下降。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彻底,下基层
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2025年11月中旬,我带队到**社区调研“一老一小”服务情况,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听了20分钟的
汇报、看了图文并茂的展板,就认为工作已经很到位了,没有再随机走访几户高龄独居老人或困难儿童家庭,听听他们最真实的_和最迫切的需求。这种满足于看“门面”和“窗口”的调研方式,实际上是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政绩观出现偏差的表现。
二是组织观念树得不牢。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在参与班子集体决策时,存在一定的“看客”心态。在部务会上,有时认为自己刚来一个月,对社会工作的全面情况了解不深,怕说外行话,存在“少说为佳”的消极思想。比如在2025年12月的一次部务会上,研究一笔超过10万元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备采购经费时,我对方案中部分设备参数的合理性、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存有疑虑,但考虑到这是其他同志分管的领域,便没有充分发表意见,仅仅是原则性同意。这种不愿、不敢充分发表意见的做法,实质上是削弱了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影响了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法纪意识绷得不紧。虽然能够做到严守党纪国法,但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上还有欠缺。在分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主动、不够细致。2025年,我县一家新成立的公益基金会申请登记,在审核其原始基金来源时,我仅满足于形式上的要件齐全,对其背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名为公益、实为避税”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和更深层次的穿透式审查。这说明我的法纪观念更多停留在“不触红线”的底线思维,而运用法纪武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意识和能力不强。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从乡镇调到县直部门,面对新的岗位、新的同事,急于打开工作局面、做出一番成绩的愿望比较强烈,这在客观上导致工作中存在急于求成的倾向。在2025年11月部署的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评估定级工作中,我一度过分强调佐证材料的规范美观和各项服务数据的“漂亮”,而对社工站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群众的真实口碑和满意度等软性指标,在评估体系中的权重设计不够,考察核实力度不深。这种重“显绩”轻“潜绩”、重“留痕”轻“留心”的倾向,归根结底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牢固的表现。
二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面对社会工作领域的一些历史遗留难题和改革发展中的“硬骨头”,存在畏难情绪和“绕道走”的思想。例如,我县有几个“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参加年检,但因涉及人员情况复杂,注销程序繁琐,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清理。我接手分管这项工作后,虽然也了解了情况,但总想着等机构改革全面到位、相关配套政策更明朗后再动手,缺乏主动担当、“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勇气。这种“等、靠、看”的心态,实质上是斗争精神减弱,不敢于动真碰硬的表现。
三是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对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学习研究不够,导致在指导具体工作时,措施不够精准、效能不高。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我对相关单位的职能交叉、资源整合等复杂情况,认识不深、研究不透。2025年12月,在指导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社会福利中心优化服务项目时,我提出的方案较为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破解两个单位在服务资源共享、专业人才共用等方面的壁垒,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没有达到预期的“1+1>2”的效果。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压得不实。作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上重视,但行动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问题。满足于年初开会部署、年底听取汇报,与分管科室的同志谈工作业务多、谈廉政纪律少,对他们的思想动态、价值取向、生活作风以及“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了解不多、掌握不准。没有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的现象。
二是作风建设抓得不细。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一些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问题,敏感性不强、抵制不力。比如,在2025年11月底审签分管科室上报的一份关于我县志愿者服务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时,我发现报告中有大段落照搬照抄网络公开资料的痕迹,数据老旧、分析空泛。当时我仅仅是口头批评了相关负责人几句,要求“注意一下”,没有深究其根源并要求彻底重写,存在“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问题。这种对文风会风不严不实的现象“睁一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