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一)原因剖析。(二)对照案例查摆存在的问题。三、原因分析。四、整改措施。
市局副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按照市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并紧扣会议主题,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分管单位、基层民警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透彻。思想上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是清晰的、态度是坚决的,但在将其转化为推动分管领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做得不彻底。有时未能完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比如,在谋划2025年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对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局这一国家战略的思考不深入,更多地是从本市治安状况的战术层面进行考量,未能将工作主动融入国j-a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宏大布局中。
二是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
义、奢靡之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未能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的堤坝筑得不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不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扎实,存在“被动下访”多、“主动服务”少的问题。虽然也经常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
调研,但大多是按照预定路线、听取干部
汇报,真正“沾着泥土、带着露珠”的调研不多。2025年,全市接报的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和案损数额虽实现大幅下降,但在一次基层走访中,有群众反映,针对老年人_的“养老投资”式新型诈骗手法仍在社区蔓延,而我们的预警宣传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这说明我的工作与群众的实际期盼之间存在差距。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不坚定。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参与集体决策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于一些非原则性问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因为怕影响团结、怕得罪人而选择保留,未能充分发表个人见解。在一次讨论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方案的局党委会上,我对其中一个技术模块的实用性和成本效益存有疑虑,但看到多数同志表示赞同,便没有坚持己见,放弃了进一步论证的机会,导致该模块上线后效果不彰,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娴熟。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有时不自觉地会凭经验办事,对权力运行的边界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在分管的执法工作中,片面追求破案率、打击效率,对执法程序、证据规范的重要性强调不够。2025年第三季度,分管的某支队在办理一起经济案件时,为尽快追赃挽损,出现了不规范的查封、冻结行为,虽然最终案件成功告破,但也引发了涉案企业的行政复议,给全局执法公信力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暴露出我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上抓得不严、不实。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应对新挑战新风险的斗争精神不强。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不敢破局的保守思想。例如,针对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在打击治理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于沿用传统侦查模式,对于构建“以快制快”的技战法体系、提升专业队伍的核心战斗力,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不够,导致在与新型犯罪的较量中时常处于被动追赶的局面。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不正。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比如,对于能够迅速提升公众安全感的“盗抢骗”案件,投入的精力多、抓得紧,而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警企关系等需要久久为功的“软实力”建设,则重视不够、投入不足。2025年,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法治环境指标排名相对靠后,其中就反映出公安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方面存在短板。
三是攻坚克难破解深层次矛盾的锐气不足。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恒心。我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一直是个薄弱环节,治安隐患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多年来,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举措,未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套适应超大城市治理需求的联动共治长效机制。这说明我在面对复杂棘手问题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敢于担当的魄力。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不彻底。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足于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
总结,但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上用力不够。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谈心谈话多是鼓励和肯定,严厉的批评和“红脸出汗”式的提醒较少。对于分管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咬耳扯袖”,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心不大。对形式主义的顽固性和危害性认识不深,有时甚至不自觉地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怪圈。比如,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时,过于强调方案的“尽善尽美”、台账的“规范齐全”,导致基层单位将大量警li耗费在“做材料”“补档案”上,挤占了投入实战的时间和精力。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总结报告中存在的抄袭、拼凑问题,虽然有所察觉,但只要不出现原则性错误,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肃追究。
三是抓队伍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不牢固。对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研究不深,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例如,针对少数民警网络言行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依赖于事后批评教育和处理,缺乏事前引导和有效监督的制度化约束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虽然强调“以实绩论英雄”,但在如何科学界定“实绩”、如何精准考察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方面,评价体系和考察办法还不够完善,导致个别“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未能及时得到提拔重用。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全省公安系统内部通报了市公安局分局民警张某挪用单位资金的典型案例。张某利用担任单位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多次通过伪造票据、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