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一)理论武装不够深入扎实,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二)党性锤炼不够严格自觉,宗旨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牢。(三)纪律规矩意识不够牢固,自我约束有待进一步从严。(四)担当精神不够昂扬奋进,斗争本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强化理论武装,在提升政治能力上达到新高度。(二)锤炼坚强党性,在永葆政治本色上展现新风貌。(三)严守纪律规矩,在建设清廉机关上取得新成效。(四)勇于担当作为,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五)扛牢政治责任,在从严管党治警上彰显新担当。
市委政法委书记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在会前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温了党章规定。通过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转化度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_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但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还存在差距。学习有时满足于“已安排”“已开展”,对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钻研不够透彻,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政法工作实践、破解复杂难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例如,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对如何将党的创新理论与本地实际、政法职能更紧密结合思考不深,导致一些创新举措的理论支撑和实践穿透力不足,未能完全转化为具有标志性、辨识度的治理成果。
二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需持续锤炼。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
升华。
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了解实情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仍然不足。有时习惯于通过会议、文件、报告了解情况,与基层干警、普通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交流交心不够经常,对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深层次问题掌握不够精准、回应不够及时。例如,在处理一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时,虽然推动依法解决,但在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疏导、法理情融合化解矛盾方面,还可以做得更扎实、更到位。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对“敬畏人民”的理解和实践有待深化。能够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但在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法工作最高标准的执行力上,有时存在温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涉及多部门的复杂民生诉求时,虽然能够协调推动,但在“一竿子插到底”、督促跟踪问效直至问题彻底解决方面,韧劲和狠劲还有提升空间。例如,在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守护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等具体工作中,对工作成效的评估有时侧重于数据和指标,对群众的实际感受、长期效果跟踪关注不够细致入微。
二是对“敬畏组织”的自觉性需持续加强。能够自觉服从组织决定,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但在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在常委会会议、书记办公会等场合,对非分管领域的工作发表意见不够充分;在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意见时,虽然程序到位,但引导大家充分发表不同意见、进行深入讨论的氛围营造可以更浓厚。对组织的培养、信任和重托,有时缺乏“如履薄冰、夙夜在公”的强烈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转化为攻坚克难、开创新局的实际成效,还可以更有力。
三是对“敬畏法纪”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作为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深知纪律法律是底线、红线、高压线,能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但在抓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上,有时存在“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落实不够均衡的问题。对分管部门和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时侧重于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不够规范。在推动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压实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上,还可以思考谋划得更深、推进落实得更实。例如,对执法司法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不规范行为,有时提醒督促多,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的力度和精准度有待加强。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闯劲有所减弱。面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新挑战、新任务,如应对更高水平的安全需求、化解更复杂的社会矛盾、服务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等,有时存在求稳怕难思想,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应对新情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勇气不足。在推进政法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时,对于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比如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共享、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诉源治理深化等,有时攻坚突破的力度和节奏把握不够好,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和路径依赖。
二是工作落实的韧劲和精准度有待提高。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能够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但在推动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检查,重过程、轻实效”的倾向。一些工作部署后,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的狠劲不足,未能完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例如,在推动常态化
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方面,虽然持续部署推进,但对一些行业领域整治的“回头看”、对隐藏较深的“保护伞”线索深挖彻查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劲头还可以更足,工作成效的巩固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改革创新精神的系统性和集成性有待增强。能够认识到改革创新是政法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推动实施了一些改革创新举措。但在系统谋划、集成推进方面思考不够深入,有时创新举措呈“点状”分布,未能有效形成“面”上突破和“体”系效应。比如,在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方面,虽然各个调解组织都在发挥作用,但在资源力量的统筹整合、线上线下平台的一体运行、非诉与诉讼机制的有效衔接等方面,整体效能和品牌影响力还有提升空间。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温差”。能够认真履行市委政法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在压力传导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督促检查有时不够严格、不够具体,对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
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考核问责力度有待加强。比如,在听取下属单位党建工作
汇报时,有时肯定成绩多,指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不够尖锐、不够直接。
二是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精细。在抓班子带队伍上,虽然坚持严的主基调,但在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方面还有短板。对干警的“八小时内外”情况掌握不够全面,谈心谈话的深度和针对性有待提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批评、纠正不够及时有力。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用足“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