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原因分析。(一)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三)担当作为的斗争精神磨砺得不够强。(四)纪律规矩的“紧箍咒”念得不够常。三、下步整改措施。(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凝心铸魂上达到新高度。(二)持续站稳人民立场,在践行宗旨上展现新作为。(三)持续发扬斗争精神,在担当实干上干出新业绩。(四)持续扛牢政治责任,在清正廉洁上树立新形象。
副区长、公安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区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我紧扣本次民主
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围绕“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在将“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上存在温差。能够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取得一切历史性成就、发生一切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但在将其全面融入分管政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思考不深、结合不紧的问题。例如,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_机制”的新部署时,我市及时组织政法各单位进行了传达学习,但在推动制定我区具体落实方案的过程中,更多地强调了技术层面和流程层面的优化,对于如何从根本上体现全会精神所蕴含的政治导向和价值追求,如何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都首先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一根本政治要求,思考谋划的深度和站位的高度还有所欠缺,未能第一时间将政治要求细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工作标准。
二是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上存在偏差。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时习惯于从法律、技术、专业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而从
。
三是在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上仍有不足。作为在红色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干部,对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有着深厚的感情,但如何将这份感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做得还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如何推动分管领域的工作在全市排名中争先进位,而对于自己所做的每一项工作是否都真正践行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拷问得不够。比如,在规划2025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我更关注的是服务站点的覆盖率、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数等量化指标,而对于偏远乡镇的群众是否能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暖心的法律服务,对于特殊困难_的法律需求是否得到了充分满足,通过实地走访、蹲点
调研等方式去切身
体会和检验得还不够,为民情怀的根基扎得还不够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上存在“脚力”和“心力”的差距。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定期到基层联系点调研、接访。但在调研过程中,有时存在“被安排”的现象,与基层干部交流多,与普通群众的深入交流少。比如,今年下半年,为化解一个持续多年的社区邻里纠纷我带队到该社区现场办公,听取了社区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事后回想,自己更多的是扮演了一个“裁判员”的角色,急于定分止争,而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纠纷背后更深层次的社区治理问题,没有真正坐到群众的炕头上,听听他们对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还没有完全打通。
二是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事前”和“事中”的差距。能够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但有时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对于一些自认为“问题不大、方向明确”的工作,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前,与班子其他成员特别是分管领域关联不大的同志沟通酝酿不够充分。例如,在推动我区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大项目时,由于项目专业性较强,我在会前主要征求了政法委、公安、
财政等直接相关部门的意见,认为方案已经比较成熟,对于可能涉及的_风险评估、数据安全等需要其他班子成员把关的环节,沟通铺垫不足,虽然最终议题得以通过,但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主决策的程序严谨性。
三是在权力观的自我约束上存在“台上”和“台下”的差距。能够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不自觉地流露出“职务身份”带来的优越感。比如,在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虽然三令五申要求轻车简从,但对基层单位超出常规的接待安排,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当场坚决拒绝,而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这种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明确的纪律规定,但实际上是在思想深处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警惕性不够高,未能时刻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严”和“实”还有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在应对风险挑战的斗争精神上有所弱化。随着工作环境和岗位的变化,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劲头相比以前有所减退,求稳怕乱的思想有所抬头。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硬骨头”,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习惯于用常规办法、线性思维去解决,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韧劲。例如,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对于如何有效整合法院、司法、信访、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实质化的联动调解平台,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当遇到部门间因职责、利益等因素产生的推诿扯皮现象时,有时采取的是“多开会、多协调”的渐进方式,而缺少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从_机制上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勇气和魄力。
二是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存在偏差。主观上希望能够多为*的发展做些实事,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急于求成,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见效慢的工作,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少。比如,在政法队伍建设上,我比较重视通过组织业务竞赛、评选先进典型等方式来激励队伍,这些工作容易出成绩、见效快。但对于加强干警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疏导、职业生涯规划等人文关怀方面的工作,虽然也知道其重要性,但因为难以量化考核,成效显现周期长,所以在具体推动和资源投入上,力度还远远不够,存在一定的政绩观“近视症”。三是在
工作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上存在短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恶痛绝,也身体力行地加以抵制。但在抓作风建设的过程中,有时存在“一阵风”的现象,运动式、集中式的整治抓得比较多,而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治顽瘴痼疾的办法还不多。比如,针对基层反映的会议多、文件多问题,我牵头进行过几次专项整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些变相的、隐形的形式主义问题又有所抬头,例如一些部门将线下会议改为线上视频会议,看似为基层减负,但参会范围、会议时长并没有实质性减少。这说明我在抓作风建设上,还缺乏“滴水穿石”的恒心和“刨根问底”的钻劲,常态化监督和制度化约束的“笼子”还没有扎紧。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在落实“一岗双责”上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能够认识到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自己的分内之责,但在责任落实上,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与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谈工作时,谈业务发展、案件办理、指标完成情况多,而主动询问
党建工作进展、廉政风险防控、队伍思想状况的时候相对较少。比如,在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
汇报时,关注点更多地集中在执法办案质效、服务大局成效等业务数据上,而对他们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只是作为常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