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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9 19:29:17 字数:4312
【提纲】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组织领导。二是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入排查梳理。三是以鲜明的问题导向,抓好立行立改。二、选人用人工作的主要成效与基本评价。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政治标准更加凸显。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工作流程日益规范。三是树立鲜明实干导向,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的执行上不够精细。一是干部违规兼职清理的敏锐性和彻底性有待提高。二是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链条上存在薄弱环节。二是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三是在干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精准性上存在不足。一是思想认识的深度仍有欠缺。二是制度执行的刚性有所不足。三是业务能力的精进尚需加强。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思想根基上下功夫。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在扎紧制度笼子上下功夫。三是严格监督执纪,在从严管理干部上下功夫。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机关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收到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通知后,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刻认识到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关键环节。为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选人用人工作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方案》,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全体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此次自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入排查梳理。我们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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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日益规范。在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办事,不随意简化或变通。坚持“凡提四必”,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任前公示制度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公示内容、时间、范围均符合规定,有效保障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2022年以来,机关共选拔任用股级干部5名,均严格履行了全部程序,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
三是树立鲜明实干导向,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机关党组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努力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注重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履职服务等一线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关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得到有效激发。同时,我们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目前,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较2022年初下降了2.3岁,3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占比达到30%,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充满活力的梯次配备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高标准严要求,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的执行上不够精细。虽然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环节和步骤都有文字记录,但部分环节的记录过于原则化、简单化,未能全面、生动、具体地反映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表现在:一是在民主推荐环节,个别会议记录对推荐过程的描述不够详细,仅记录了推荐结果,对与会人员的讨论发言、推荐理由等关键信息记录不充分。二是在考察谈话环节,个别考察谈话记录存在格式化、雷同化的现象,对考察对象的优缺点评价“千人一面”,未能深入挖掘其个性化特征和深层次问题,影响了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的准确性。三是在党组讨论决定环节,会议记录有时侧重于记录最终表决结果,对于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锋、形成共识的逻辑过程等反映不够完整。
一是干部违规兼职清理的敏锐性和彻底性有待提高。2024年,我机关一名干部在被提拔为某委室副主任后,因工作交接等原因,未能第一时间辞去其之前兼任的某行业协会内部理事职务。尽管该兼职为无报酬的社会性职务,但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直至本次自查期间,经组织提醒后才完成清理,反映出我们对此类问题的主动发现和督促整改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链条上存在薄弱环节。重选拔、轻管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未能做到常抓不懈、防微杜渐。二是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为应对阶段性重大任务,机关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从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了2名工作人员。尽管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但借用时间超过了一年,且在管理上存在与原单位沟通协调不够顺畅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上级关于严格控制借用人员的管理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已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2名长期借用人员的清退返岗工作。
三是在干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精准性上存在不足。机关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虽然每年都有计划、有安排,但有时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一方面,培训内容侧重于人大业务知识和通用性理论学习,而针对新提拔的股级干部,系统性的领导能力、管理方法,特别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组织人事纪律方面的专题培训安排较少,导致部分新任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另一方面,培训方式相对单一,多以集中授课为主,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研讨交流等现代化培训手段不足,干部的学习兴趣和转化应用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深入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的深度仍有欠缺。部分同志对新时期选人用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政治严肃性认识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惯性思维,认为只要把人大业务工作干好就行,对于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些程序性、细节性要求,有时会产生“差不多就行”的松懈思想,未能真正做到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程序对待选人用人工作。
二是制度执行的刚性有所不足。尽管机关内部建立了一系列关于干部管理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人性化”考量,缺乏“铁面无私”的较真碰硬精神。对于发现的一些轻微违规或程序瑕疵问题,有时满足于提醒纠正,而缺少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责任追究,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未能得到充分彰显。
三是业务能力的精进尚需加强。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多为兼职,日常承担着繁重的业务工作,在投入时间和精力系统学习、深入研究最新组织人事政策法规方面存在不足。面对不断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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