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一)坚定理想信念,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扛起国有资产守护责任。一是必须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审视。二是必须从推进全面从严治_的战略高度来推进。三是必须从服务城市发展大局的现实高度来落实。(二)直面深层次矛盾,清醒认识当前国资国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繁杂。二是企业内部管理粗放,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三是一些企业运营效率低下,缺乏核心竞争力。(三)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铲除侵蚀国有资产和国企肌体的腐败毒瘤。一是坚决打击“靠企吃企”利益输送。二是坚决整治“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三是坚决纠治“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专项整治清仓见底见实效。(一)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进资产盘点和债务风险化解。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做实“家底子”。二是坚决化解债务风险,勒紧“钱袋子”。三是推进低效资产盘活,激活“存量牌”。(二)紧盯投资合规,纵深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一是严查项目投资中的“任性”行为。二是严查招标采购中的“潜规则”。三是严查关联交易中的“猫腻”。(三)深化清理整合,大力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和国企优化重组。一是坚决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二是全力推进专业化整合重组。三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等核心资产被违规低价转让、出租,甚至被私人侵占。
二是企业内部管理粗放,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形同虚设,重大事项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擅自做主。在对外合作、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资金拆借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极易滋生腐败。
三是一些企业运营效率低下,缺乏核心竞争力。部分市属国企习惯于“靠政策吃饭”、“靠
财政输血”,市场化经营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布局散、主业不突出、同质化竞争严重,依赖政府隐性信用扩张规模,潜在的债务风险很大,一旦融资环境收紧,企业生存将面临巨大压力。
(三)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铲除侵蚀国有资产和国企肌体的腐败毒瘤。整治国企问题,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
一是坚决打击“靠企吃企”利益输送。要聚焦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产权交易、投融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利用职权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影子公司”等问题。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的“蛀虫”,用铁腕手段形成强烈震慑,让那些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人付出惨痛代价。
二是坚决整治“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对因不按程序办事、盲目投资、违规担保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做到“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绝不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
三是坚决纠治“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在专项整治中,要重点查处那些搞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数字整改的行为。对于在专项治理中搞“走过场”、敷衍塞责、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专项整治清仓见底见实效
专项整治的核心在于“精准拆弹”和“系统治理”。全市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市属国有企业,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既要彻查腐败问题,又要堵塞制度漏洞,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一)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进资产盘点和债务风险化解。以清产核资和债务管理为切入口,全面摸清底数,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做实“家底子”。市国资委要聘请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各市属国企的资产、负债、权益进行彻底清查和重新评估。重点核实账外资产、呆坏账、长期挂账以及对外投资等情况。对历史遗留的烂尾工程、非主业资产,要进行分类甄别,建立详实的“问题资产清单”和“闲置资产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二是坚决化解债务风险,勒紧“钱袋子”。要全面排查各市属国企的隐性债务和存量债务情况,严控新增经营性债务。要坚决遏制“寅吃卯粮”的扩张冲动,对偏离主业的低效、无效投资和过度举债行为,一律“踩刹车”。要加强融资担保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推进低效资产盘活,激活“存量牌”。要创新存量资产盘活方式,通过股权转让、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租赁经营等多种手段,加快盘活闲置土地、厂房、设备等低效资产。要把“沉睡”的资产唤醒,把“坏账”变成“活钱”,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和配置效率。
(二)紧盯投资合规,纵深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违规经营投资是造成国资流失的重大源头。
一是严查项目投资中的“任性”行为。要组织力量对近五年来市属国企的各类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项目论证不充分、尽调不严、未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盲目投资等问题。对存在重大投资失误、明显失职渎职的,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严查招标采购中的“潜规则”。要坚决纠正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中存在的“量身定做”、“围标串标”、“明招暗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指定供应商的人员,无论涉及谁,都要坚决查处。要加快推进市属国企的“阳光采购”和“集中采购”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严查关联交易中的“猫腻”。要深入排查市属国企与民企、个人及其亲属之间是否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非法同业竞争等问题。对通过虚增交易环节、高买低卖、利益互送等方式输送利益的,要像“撕开包装”一样深挖彻查,绝不手软。
(三)深化清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