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固本铸魂,深刻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大道”与“微末”。(一)要认清“极端重要性”,解决“为何抓”的认识问题。(二)要把握“实践要求”,解决“抓什么”的内容问题。(三)要融入“日常经常”,解决“怎么抓”的方法问题。二、立柱架梁,着力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蓝图”与“基石”。(一)要健全“明责”体系,让责任边界清晰起来。(二)要完善“督责”机制,让制度链条转动起来。(三)要优化“运行”规范,让组织生活严肃起来。三、淬火砺剑,压紧压实管党治检的“铁律”与“担当”。(一)要坚持“严”字当头,领导干部要当好“头雁”。(二)要聚焦“风”腐一体,持续纠治顽瘴痼疾。(三)要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一要务”的鲜明导向和生动局面。四、对标对表,精心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体检”与“思想除尘”。(一)要对标“高”标准,深学细照把准方向。(二)要聚焦“真”问题,揭短亮丑触动灵魂。(三)要务求“实”效果,立行立改形成闭环。
党组书记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述职报告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述职报告会,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持续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_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法治建设、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领悟;二是通过班子成员现场述职,检验和督促“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层层传导管党治检压力;三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高标准开好年度民主
生活会打牢基础,为推动新一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思想引领。刚才,我们采取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联系分管领域和自身实际,作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并逐一
汇报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大家准备充分,思考深入,既谈了认识
体会,也摆了问题不足,更明确了努力方向,体现了对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会议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效果。下面,结合大家的学习交流和我个人的思考,就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固本铸魂,深刻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大道”与“微末”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易于接受的“小故事”、“家常话”,让思想教育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三)要融入“日常经常”,解决“怎么抓”的方法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最怕“一阵风”、“两张皮”。要坚决克服“开个会、学个文件就算完成任务”的形式主义,必须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要融入到办案各环节,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讨论,不仅要研究法律适用,也要研判案件可能产生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这本身就是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融入到队伍建设全过程,从新进人员培训,到干部选拔任用,再到日常考核管理,都要贯穿思想引导和价值引领。要融入到机关管理各方面,从食堂餐叙到文体活动,都是了解干警、沟通思想的宝贵时机。领导干部要带头,既要以理服人,更要以情动人,把组织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干警心坎上。要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党组负总责,政工部门牵头协调,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防止出现“责任真空”和“工作盲区”。
二、立柱架梁,着力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蓝图”与“基石”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三个《条例》的出台,本身就是党内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就像盖房子,先要立好柱子、架好主梁,才能搭建起稳固的框架。这个框架立好了,各项工作才能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党建高质量才能真正有坚实的依托。
(一)要健全“明责”体系,让责任边界清晰起来。“一岗双责”不是一句口号,必须落实到清晰的制度设计中。要进一步细化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党支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在
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清单。这份清单要像“施工图”一样,明确每一项责任的主体、内容和标准,做到可量化、可考核。比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几次到分管部门研究党建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三会一课”的质量如何衡量,都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要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肩上的党建“责任田”在哪里、该种什么、该怎么种,防止责任虚化空转。
(二)要完善“督责”机制,让制度链条转动起来。有了责任清单,关键还要有督促落实的机制来保障。要健全常态化的督查检查机制,不能只年底“算总账”,而要平时常提醒、定期“回头看”。可以将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专项督察、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完善述职评议制度,今天的班子述职是一个示范,要推动下级院党组、各支部书记也开展好述职评议,述出压力、评出动力。要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通过督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部署—落实—检查—反馈—改进”的工作闭环。
(三)要优化“运行”规范,让组织生活严肃起来。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着力提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规范化水平。要坚决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比如,民主生活会不能搞成“工作汇报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有“辣味”。支部学习不能只是“读读报纸、念念文件”,要结合检察业务实际深入研讨。要鼓励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但无论形式如何创新,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内核不能丢。要让每一次组织生活都成为锤炼党性的“熔炉”、纯洁思想的“阵地”。
三、淬火砺剑,压紧压实管党治检的“铁律”与“担当”
打铁必须自身硬。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是履行好职责使命的根本前提。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是底线,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是必然要求。这就像锻造一把利剑,需要经过烈火的淬炼和反复的捶打,才能去除杂质,变得坚韧锋利。我们的队伍管理、作风建设,也必须要有这种“淬火砺剑”的狠劲和韧劲。
(一)要坚持“严”字当头,领导干部要当好“头雁”。“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班子成员、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必须在严于律己上立标杆、作表率。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七个有之”。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