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原因剖析。三、下步整改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
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围绕“五个带头”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在理论学习与履职实践的结合上存在差距。对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能够做到常学常新,但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还不够深入。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时,更多地停留在领会宏观原则和理论框架层面。当具体指导人事代表工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报请提名的法官、检察官进行任前资格审查时,虽然严格执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专业背景核查等程序,但在如何将审查过程与考察其是否能以司法工作体现党的意志、服务**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政治要求紧密结合方面,思考和把握得不够深刻,政治把关有时还显得比较程序化。
二是在复杂局面下的政治判断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身处人大工作一线,面对各种社会思潮和复杂利益诉求,虽然
。比如,当有代表因其建议办理进度缓慢而产生情绪时,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协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上,而未能先从人大代表的使命职责、制度优势等角度做好思想沟通,帮助其在理解问题复杂性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对我们民主政治制度的信心。
三是在道德品质修养的自我要求上有所放松。始终认为自己能够严守道德底线,但在一些细节小事上,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未能做到“时时勤拂拭”。工作中更多地关注原则性、方向性的大事,对个人细微之处的言行举止有所忽略。比如,在牵头组织一次重要的代表视察活动、工作千头万绪时,面对工委办公室同志就某个行政细节问题的请示,偶尔会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语速变快、语气变硬。这反映出个人的道德涵养和气度修炼尚未达到“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境界,在小节之处放松了自我约束。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定期到代表联络站参加活动、联系群众,但“身入”有余而“心至”不足。例如,我到基层
调研,往往有既定路线和安排,与群众的交流多是在预设的场景中进行。在参加某区“五星级代表联络站”的接待选民活动时,听取站长工作
汇报、听取“明星代表”履职发言的时间较多,与在场的普通选民进行随机性、开放式的深入交流较少,对基层真实情况的掌握,相当程度上仍依赖于二手汇报材料,“解剖麻雀”式的深度调研不够,未能完全听到群众的“原汁原味”的心里话。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存在思想偏差。作为分管领导,在人事代表工作领域经验相对丰富,对相关工作情况也比较熟悉。在主任会议上研究人事代表工委的工作要点或某项具体工作方案时,有时会不自觉地将自己深思熟虑的方案阐述得过于详细和充分。虽然也强调要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但这种“先入为主”的详细阐述,客观上可能会对其他同志形成一种无形的引导,使得不同意见和建议的提出不够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体智慧的最佳发挥。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习惯尚未完全养成。在处理一些棘手的代表建议时,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交叉、长期悬而未决的难题,第一反应有时还是倾向于运用行政协调、个人影响等传统办法。例如,在督办一件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的重点建议时,为加快进度,我直接召集了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等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开协调会,依靠行政推动来解决问题。这种方式虽然短期见效快,但却未能优先考虑引导代表和承办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等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厘清权责、寻求解决方案,距离真正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求稳”思想。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的倾向,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劲头有所减退。在谋划2025年度全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总体方案时,我倾向于选择以往效果不错、反馈较好的法律知识、议案建议撰写技巧等“安全牌”课程,对于增设“人大代表如何参与预算审查监督”“数字经济发展与地方立法需求”等前瞻性、挑战性较强的专题,则顾虑较多,担心题目太专太深,代表不易吸收,或是培训效果短期内不明显。这实质上是一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思想在作祟。
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争精神有所消减。面对人大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虽然也想解决,但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一抓到底”的韧劲。例如,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虽由来已久,我们工委也采取了领导领衔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措施,但未能下定决心从根源上进行系统性破解。在处理一件关于优化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时,我的督办多次停留在电话催办、会议强调的层面,缺乏带领代表和工作团队,深入开展系统性专题调研、解剖麻雀、深挖_机制障碍,并最终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恒心和毅力,错失了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的良机。
三是推动工作创新满足于“小修小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虽然也在思考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但创新举度和深度不够,多是“面上”的改进,缺少“里子”的突破。以提升代表联络站效能为例,近年的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了统一标识标牌、改善硬件设施、规范活动流程等方面,这些固然必要,但属于浅层次的完善。在如何推动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深度融合,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各站点收集的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前瞻性参考等深层次、机制性的创新上,探索不多、突破不大,工作满足于现有框架下的优化,缺乏重塑性变革的勇气。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不够全面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即抓业务工作的力度大,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相对较小。与人事代表工委的同志们开会谈工作多,主动就思想动态、廉政风险等进行深入谈心谈话少。今年上半年,工委一名骨干同志因家庭原因出现思想波动,工作状态有所下滑,我仅仅是作为工作效率问题,从业务角度进行了简单的工作提醒,而未能及时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主动靠前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错过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最佳时机。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力度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形式主义问题,虽然有所察觉并感到反感,但有时碍于情面或觉得不是原则性问题,未能坚决抵制和纠正。例如,在审阅部分代表小组提交的专题调研报告时,发现个别报告存在内容空泛、分析笼统、照搬照抄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