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三、工作原则。四、重点内容。(一)加强作业管理1.加强管理措施。(二)加强睡眠管理1.明确学生睡眠要求。(三)加强手机管理。(五)加强体质管理1.推进体育工作改革,积极提升每天锻炼一小时质量。五、组织保障。二、工作目标。3、教职工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三、具体内容。四、实施步骤。
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倡导中小学校将午休时间排进课表,午休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形式可以由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实施。
3.开展作息宣传指导。通过中小学家长学校、全员导师制试点等工作,开展学生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倡导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寝室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指导家长提升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睡眠习惯的意识和能力,赋能家长学会处理孩子电子产品和网络使用等问题,引导家长为学生健康睡眠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切实发挥社区街道在中小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在社区街道广泛开展“关注学生睡眠促进健康成长”的宣传活动。
4.探索实施学生午睡管理。在小学探索实施一年级学生午睡管理工作,精准排摸其余年级有午睡需求的学生,因地制宜创造午睡条件,推进学校空间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优化教室布局、利用图书馆、小剧场、专用教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午睡垫、午睡枕等设施,创设学生午休条件。利用午间校园广播播放舒缓音乐,营造校园午休氛围。
5.实施睡眠监测与干预。建立区校两级睡眠监测机制,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睡眠监测,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睡眠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形成针对性举措。深化医教结合,针对长期失眠、睡眠质量不良、存在睡眠障碍的学生,提供个性化诊断评估和睡眠指导;对于个别存在严重睡眠障碍的学生,在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前提下,可转介至相关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
6.构建中小学睡眠管理协同体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采用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纳入信用评价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培训机构晚间授课、作业布置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或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加强推进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三)加强手机管理
1.实施分类管理。小学生手机不准带进校园。中学生(含初中和高中)手机不准在校内使用,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寄宿制学校中学生手机有限使用,教学期间不得使用手机,适度使用手机,但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不得过度使用影响视力,不得影响晚间睡眠。
2.细化管理措施。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4.形成育人合力。学校要加强教职工培训。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
(四)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本方案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党政要齐抓共管,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区行政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指导、管理和督查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对于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
学校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严格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途径,规范进校园渠道。
学校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4.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