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集中整治的重大责任。一要深刻认识到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要深刻认识到这是赢得民心向背的关键之举。三要深刻认识到这是护航XX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二、聚焦关键领域,以精准有力的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发展。(一)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斩断伸向“万亩良田”的腐败黑手。一要实施项目全过程的“穿透式”监管。二要建立工程质量的“终身制”追责。三要划定涉农资金的“高压线”示警。(二)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严防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跑偏走样。一是要管好项目资金的“钱袋子”。二是要建好群众增收的“利益链”。三是要织密防止返贫的“监测网”。(三)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力守护好广大农民的“家底”。一是要推动“阳光三资”监管平台的全覆盖。二是要深化“清合同、追欠款”的专项行动。三是要做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末梢监督。三、强化组织领导,以坚强的政治担当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实成效。一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要凝聚协同联动监督合力。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
在市委关于进一步研究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市委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_、特别是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最新决策部署,对我市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今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攻坚决战之年。打好这场硬仗,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_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事关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大局。
刚才,市纪委监委的同志通报了前期集中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农业
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的负责同志也作了表态发言。总的来看,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_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积极作为,查处了一批案件,解决了一批问题,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效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只是初步的,问题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深层次、顽固性的问题尚未根除,一些新情况、新变种时有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仍然易发多发,啃食着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着_的执政基础。我们绝不能有任何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这场关乎民心向背的政治斗争进行到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集中整治的重大责任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小事”,实则是侵蚀_群干群关
从前期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在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到后期管护等环节,都存在廉政风险点。诸如虚报冒领、套取补贴,围标串标、权钱交易,偷工减料、质量堪忧,监管缺失、验收走过场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造成国家资金的巨大浪费,更是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严重危害。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开展全周期、全链条的监督整治。
一要实施项目全过程的“穿透式”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会同发改、
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的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要推行“阳光招标”,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等行为。要强化工程监理,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必须旁站监督、全程留痕。市纪委监委要嵌入监督,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线索,立即深挖彻查。
二要建立工程质量的“终身制”追责。高标准农田是“藏粮于地”的百年大计,绝不能建成“豆腐渣”工程。要压实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建立质量问题倒查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因偷工减料、不按标准施工等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不仅要追究施工方的责任,更要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让“高标准”真正体现在田间地头。
三要划定涉农资金的“高压线”示警。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投入、人民的血汗,绝不允许任何人截留、挪用、贪占。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对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强大震慑。
(二)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严防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跑偏走样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6年是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后,转向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政策支持力度不减,资金投入持续加大。但与此同时,乡村振兴领域也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温床。有的地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大牌坊、大广场;有的村干部在产业项目、惠农补贴上动歪脑筋,雁过拔毛、中饱私囊;有的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中设租寻租,吃拿卡要。这些行为严重偏离了乡村振兴的初衷,必须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
一是要管好项目资金的“钱袋子”。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联合发力,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实行全流程监管。要完善项目库管理,严格入库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关系项目”“人情项目”。要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确保钱花在刀刃上,真正用于发展富民产业和改善人居环境。对那些打着乡村振兴旗号,骗取套取国家资金、搞“盆景”式建设的行为,要严肃问责、坚决追缴。
二是要建好群众增收的“利益链”。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发展产业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增收致富。我们要坚决整治在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公平的合作关系,保障农民在产业链中的合理收益。要严查村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村级产业项目,为本人或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例如,我市XX镇的茶叶产业、XX乡的乡村旅游,必须确保其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当地群众,而不是被少数人攫取。
三是要织密防止返贫的“监测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是乡村振兴的硬任务。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体系。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要进一步完善覆盖全体农户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家庭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严肃查处在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问题,确保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把_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户困难群众心中。
(三)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力守护好广大农民的“家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群众的集体“家底”,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三资”领域一直是基层“微腐败”的重灾区。村干部监守自盗、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发包、低价出租集体资产,暗箱操作、私自处置集体资源等问题屡禁不止。这些行为直接掏空了集体家底,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根源。我们必须下定决心,用硬措施管好、用好集体“三资”。
一是要推动“阳光三资”监管平台的全覆盖。科技是最好的监督。实践证明,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三资”管理,是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要设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在2026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部上线入网、动态管理、实时监督。要做到每一笔收支、每一份合同、每一项资产都清晰可查,让“三资”在阳光下运行,彻底铲除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是要深化“清合同、追欠款”的专项行动。不规范的经济合同和长期拖欠的承包款,是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一次拉网式清理,重点清理那些承包价格过低、承包期限过长、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问题合同”,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或废止。对长期拖欠集体承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