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坚持_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1、强化政治引领。2、深化全面从严治_。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二、推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改革发展。4、统筹加强老龄工作。5、丰富养老服务内涵。6、培育壮大银发经济。三、完善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7、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8、提升救助管理质效。四、提升特殊困难_福利水平。9、加强儿童福利保障。10、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五、优化专项社会服务。六、激发社会治理新动能。七、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有港城特色的“养老+金融”服务模式,与***
农村商业
银行深化合作,开发适老化金融产品,推进银行网点适老化改造,建设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充分激发社区养老活力,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支持连锁化、品牌化养老企业参与运营,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三、完善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7.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综合帮扶的若干措施》,加强排查巡访和关爱帮扶。落实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6月底前完成标准调整。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将相对低收入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常态化监测与帮扶体系。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全面推进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服务类社会救助效能,优化“港好助你”项目库,深化“物质+服务+发展”综合救助。
8.提升救助管理质效。针对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健全部门联动、街面巡查、分类处置、长效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服务驿站”前沿阵地作用,为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应急性、便利性、过渡性帮扶服务。深化“岗好有你”就业帮扶项目,推动构建“救助+”服务体系。开展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和“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四、提升特殊困难_福利水平
9.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制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精准保障政策,健全部门协同、主动发现、动态管理等长效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心理问题识别能力。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精细排查、精确建档、精准服务”。深化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实施“托苗计划”,为困境孤独症等儿童提供托养照护服务。建强“1+1+11”儿童服务阵地矩阵,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益童启航”困境儿童兴趣特长培养项目。配合推进民政部“护童成长”项目。规范收养登记工作。
10.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发放。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制,全面开展底数排查,实施精准保障。深化“精康融合行动”,巩固11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成效,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加强困难残疾人家庭关爱帮扶,常态化结对照料,定期走访关爱。
五、优化专项社会服务
11.擦亮“爱载暨阳”婚姻服务品牌。推进特色登记颁证场所建设,精细化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推动婚姻登记机关向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转型。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水平,构建“专职+专家+志愿者”服务梯队,持续推广全周期公益课程包。推动婚恋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婚恋+文化+旅游+消费”融合,推广婚恋主题线路与特色文创产品,激发“甜蜜经济”增长点。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助力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
12.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抓好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稳妥实施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改革。完成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推动解决殡葬历史遗留问题。巩固“减项降费优服务”成果,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深化“身后一件事”改革,加强殡葬领域信息化应用。深化丧葬礼俗改革,推动集中文明办丧和绿色生态安葬,倡导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13.创新地名管理服务。以入选省厅“乡村著名行动”重点推进地区为契机,围绕“起名”“扬名”“著名”关键环节,持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能力。开展第五批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强化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开展地名标志设置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有地无名”及标志设置不规范问题。加强区划界线管理,完成苏泰线联检任务,持续打造“平安边界”。协同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效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有关法定职能和程序事项。
六、激发社会治理新动能
14.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健全“_建+业务”双融双促机制,持续深化“两个覆盖”。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协同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和学会协会问题整治。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管理,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开展“蓄能行动”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