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二)在加强党性锤炼方面。(三)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四)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五)在改作风树新风方面。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一)理论武装抓得不紧,理想信念根基有所松动。(二)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群众立场站得不够稳。(三)党性锻炼标准不高,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四)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底线思维筑得不够牢。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强化理论武装,在提升政治能力上狠下功夫。(二)锤炼坚强党性,在做到“两个维护”上绝对忠诚。(三)践行群众路线,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务求实效。(四)勇于担当作为,在履职尽责奉献上走在前列。(五)严守纪律规矩,在永葆清廉本色上树立形象。
市民政局党员干部2025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在认真参加集中学习、深入研读党的创新理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自我检视和剖析反思。现将个人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一是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存在差距。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但在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上存在不足。对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对其关于民生民政、社会治理、共同富裕等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满足于知晓概念,缺乏“钻厚木板”的精神去探究其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和实践逻辑。例如,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与民政工作直接相关的新部署新要求,理解停留在文件字面,未能完全将其转化为指导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社会救助精准高效的具体思路和方法论,理论学习的“消化吸收”功能发挥不充分。
二是学用结合、指导实践能力不强。存在一定的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两张皮”现象,运用党的
清,反映出党性修养的“防腐剂”作用在细微处发挥不够充分。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有时浮于表面,对其严肃性的认识不够深刻到位。在参加支部组织
生活会时,开展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隔靴搔痒,怕“丢面子”;相互批评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于同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非原则性的小问题,往往点到为止,缺乏“红脸出汗”的严肃性。比如,在2025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上,我对一位同事在项目推进中略显保守的工作方式有看法,但批评时措辞过于委婉,未能直指问题要害,帮助同志改进的效果打了折扣,这本质上是党性原则性不够强的表现。
(三)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一是“民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能完成下基层
调研、走访困难群众等“规定动作”,但有时潜意识里将其视为“工作任务”而非“价值追求”,导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心入”。在参与“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活动时,更多的是送钱送物,解决其眼前生活困难,但对于如何帮助他们链接资源、提升能力、实现长远发展的思考不多、用力不够。例如,2025年走访某低保家庭,了解到其有就业意愿但缺乏技能,我仅是记录了情况并反馈给街道,后续未主动跟踪协调就业培训资源,缺乏“帮就帮到底”的韧劲和责任感,与群众对民政干部的期待有差距。
二是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不够优化便捷。习惯于传统的“窗口办理”“面对面服务”模式,对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民政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的探索不足。我分管的业务中,涉及部分高龄津贴、残疾人补贴的线上申请与核验流程,虽然已建立平台,但对操作不便的老年_、残障_的辅助服务措施跟进不够,导致部分群众仍需奔波。2025年,我科室线上业务咨询的响应及时率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在全局排名中游,反映出“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在政策宣传解读上,有时文件语言过多,未能完全转换成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影响了政策知晓度和实施效果。
三是参与基层治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主动性不强。作为民政党员干部,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服务社区群众方面,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按要求到社区报到,但参与活动多为集中性、临时性的,常态化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机制没有建立。对于社区居民通过网格群、议事会等渠道反映的诸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邻里纠纷调解机制不完善等具体问题,常常停留在“看到”“知道”层面,很少主动利用自身工作资源和专业知识,去思考如何从政策或协调层面推动解决,未能将党员服务群众的阵地有效延伸到“最后一米”。
(四)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一是攻坚克难的标杆作用不突出。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但在面对民政领域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时,主动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的勇气和担当不足。例如,在推进我市殡葬服务改革、倡导生态安葬工作中,涉及传统观念转变和多方利益协调,难度较大。我虽然承担了部分协调沟通任务,但当遇到阻力时,有时存在等待上级指示、依赖领导协调的想法,主动创新思路、寻求突破的锐气不足,与“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党员标准相比有差距。
二是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劲头有所松懈。工作满足于按部就班、不出差错,缺乏“逢旗必夺、逢先必争”的进取精神。对负责的业务工作,习惯于沿用既有模式和路径,对于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提升工作质效的研究和尝试不多。比如,在优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方面,知道存在信息共享不充分、核对周期较长的问题,但深入研究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精准度和效率的主动性不强,全年未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创新建议。在单位的各项考评和“党员先锋岗”创评活动中,表现不温不火,未能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弘扬正能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斗争精神不足。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调侃崇高、抹黑英雄、曲解民政惠民政策等错误言论,虽然内心不认同,但很少主动发声批驳、澄清是非,认为“自有官方渠道辟谣”,缺乏通过网络空间积极发声、引导舆论的阵地意识。在单位内部,对于身边同事中可能出现的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有时“爱惜羽毛”,不愿得罪人,进行提醒和批评不够直接,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斗争精神在细微处体现不足。
(五)在改作风树新风方面。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警惕性有待提高,有时不自觉地成为其“载体”。例如,在准备某些会议材料或
汇报文件时,过于追求结构工整、表述严谨,有时在文字上花费精力过多,而对问题本质的挖掘、对实际情况的反映、对务实管用举措的思考反而减弱。2025年撰写的一份关于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引用了不少数据和案例,但对其中反映的“志愿活动行政化倾向”、“居民参与持续性不足”等深层次问题,分析不够透彻,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
二是践行“三严三实”标准不够严格。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方面,总体能守住底线,但在“实”的方面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