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对照查摆的突出问题。(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一)案例当事人原因分析。(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差距。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四、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在扎实开展会前学习、深入进行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扣本次民主
生活会主题,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查摆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
一要求,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在差距。一是政治判断力磨砺不锋锐。对一些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政治洞察力不强,未能完全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在2025年5月对县域内某大型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审议时,班子成员的关注点多集中于经济效益、税收贡献和法律条款的合规性审查,对于项目可能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争议而引发的_风险,缺乏足够的政治预见性。尽管程序合法,但未能从_全和社会安定的高度提前研判,导致项目推进后期出现了多起群众信访事件,给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带来了被动。
二是政治领悟力领会不深透。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对“新质生产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理解,未能完全实现从宏观概念到人大具体监督工作的精准转化。2025年下半年,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我们的监督重点偏向于考察引进了多少个高新技术项目、投入了多少
财政资金
义的地区,则考虑不多。这种不自觉的趋优避苦心态,反映出共产党人应有的奋斗精神有所消减。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常委会党组秉持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的理念,但检视反思,仍有差距。
一是群众路线践行不深入。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频次和深度不够,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常委会班子成员人均赴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4次,但其中近70%的活动集中在县人代会召开前后的
调研和议案建议督办期间。在平时,主动下沉到偏远乡镇、深入田间地头听取群众最真实_不够,导致对一些新出现的民生痛点,如
农村地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是通过代表集中反映才引起高度重视,而非我们主动发现。
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有时在议事决策过程中,会前酝酿和沟通不够充分,影响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在2025年12月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
工作计划》的过程中,由于时间紧迫,计划草案在提交党组会审议前48小时才分发给各位成员。仓促之间,部分成员未能对涉及的20余个监督议题进行充分的背景研究和思考,会上讨论多是原则性同意,对个别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质疑不深,导致两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议题在论证不足的情况下被匆忙通过。
三是法治思维运用不纯熟。在处理一些复杂棘手问题时,习惯于运用行政协调、人情沟通等传统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在2025年处理关于县属某文旅投资公司经营权承包的复杂纠纷时,常委会相关工委介入协调,初期投入大量精力在承包方与主管部门之间进行“穿针引线”式的调解,而没有首先从《公司法》、合同条款等法律层面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直到后来引入法律顾问团队,才从法律角度打开了突破口,反映出我们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常委会党组着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但在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上,仍有不足。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不充足。面对一些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的“硬骨头”监督议题,存在畏难情绪,敢于动真碰硬的决心不坚决。2025年初,年度监督议题“菜单”中曾包含对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的计划。但在后续讨论中,考虑到该问题高度敏感、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为避免“引发震动”,最终将其调整为更具弹性的“专题调研”。这种从“询问”到“调研”的调整,虽然有其客观理由,但也反映出班子在直面核心矛盾、敢于揭盖子上的担当精神不强。
二是改革创新的劲头不饱满。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路径依赖,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人大工作质效的探索不够。多年来,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主要依靠传统的报表、会议和实地检查。2025年初有同志提出,应开发一套覆盖“提出—交办—承办—答复—评价”全流程的数字化督办平台,以实现实时追踪、在线评价、数据分析。然而,一年过去,该项工作仍停留在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机关内部在技术选型、资金预算等方面协调推进缓慢,显示出班子在推动工作模式创新上的紧迫感和执行力不强。
三是狠抓落实的韧劲不坚实。对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的跟踪问效不够,存在重报告、轻落实现象,监督闭环不完整。2025年5月,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形成了高质量的检查报告,并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8条具体整改建议。但在11月的回头看中发现,仅有3条建议得到实质性落实,其余5条建议承办单位仅以书面报告形式予以“答复”,实际工作并未改进。这暴露了我们的监督工作缺乏“一督到底”的韧劲和刚性约束机制。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但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和责任链条,仍有“中梗阻”。
一是责任传导“压力差”依然存在。对
党建工作的部署多,但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党支部如何结合业务抓党建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不够。2025年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发现,常委会党组层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会议开了不少,文件也发了不少,但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后逐级递减。例如,社会建设委员会党支部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未召开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机关党组对此失察,反映出“严”的压力未能贯通到底。
二是作风建设“颗粒度”仍需加密。对一些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辨别力不强,整治不够彻底。但部分基层代表反映,一些活动安排得“满满当当”,看似热闹,实则为“走程序”,没有给代表留出充分的、深入的、个性化的履职空间,把严肃的履职活动异化为一种“任务式”的表演,这是典型的“精致的形式主义”。
三是干部监管“严紧硬”尚有欠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够紧,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这种对“小问题”的默许和放任,容易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不良风气,反映出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的“严”字没有真正立起来。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严重违纪违法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我们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刘星泰身为党的高级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打卡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搞权钱交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深刻剖析此案,其堕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