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子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质量。按照局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各子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于2018年底顺利完成。
通过内控体系的建立,梳理了业务流程,理顺了工作程序,强化了全体职工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强化企业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自推行标准化管理以来,经过两级公司的共同努力,全局各级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各公司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统一,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正在由“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在制度建设方面,各业务部门围绕《项目管理标准》,制定出台了《合同管理标准》、《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指南》、《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等配套子标准;各子分公司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各级项目经理部依据局、子分公司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管理制度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局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
按照中铁十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四季度,各业务系统分别对子分公司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了解掌握了子分公司近两年来的项目管理现状,进一步促进局《项目管理标准》、
子分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1.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全面实现。2018年,我局
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再次达到100%;所属重要子分公司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设立独立法律事务机构的比例、取得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数占具备考试资格人数(32人)的比例均继续保持了70%以上,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全面实现,先后荣获了股份公司和_国资委先进单位称号。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经营而造成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历史遗留的两起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均系企业主动_,以法律手段实现“双清”目标)已经基本解决。
2018年,面对急剧变化的宏观经济形势及复杂、严峻的经营局面,我局及时转发了股份公司《关于积极应对当前工程承包市场法律风险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贯彻实施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处理当前债权债务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和《诉讼案件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对各单位正确应对、处理债权债务问题、解决相关经济纠纷、防控法律风险,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企业法制工作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持稳定方面的保障促进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制定了《重要决策和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若干规定》,明确界定了企业重要决策及规章制度的范围,重要决策法律论证的方式和内容、程序,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办法等,使重要决策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趋于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合同管理,妥善解决经济纠纷。
(1)围绕经营管理,深入贯彻实施《合同管理标准》。去年以来,全局继续深入推进《合同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8月到10月,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子分公司及部分项目部合同管理标准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合同管理标准》实施一年多来,各单位和项目部领导、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中各项具_度、程序、方法等得到了有序实施,合同示范文本得到了普遍应用,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经营生产管理需要与合同管理专业人员新手多、经验少的矛盾,有效提升了全局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_水平。
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中铁十局“预防为主、防控补相结合”的法律事务工作方针得到充分发挥,取得明显效果。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以后,因各种管理因素引发的诉讼(仲裁)案件数量、涉案标的额,总的来说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2018年,全局发生诉讼(仲裁)案件300件,涉案标的额40025万元;2010年发生147件,涉案标的额12187万元;2009年发生206件,涉案标的额17822万元;2008年发生245件,涉案标的额18682.18万元。与以往年度相比,虽然2018年度案件总数和标的额有较大幅度增加,但通过分析可以看出,300件案件中属结算完毕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单纯由我方欠款引起的诉讼案件有268件,占案件总数300件的89.3%;涉案标的额30525万元,占年度涉案总标的额40025万元的76.3%。这些纠纷主要是宏观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在建项目特别是铁路项目资金普遍紧张所引发的。因各种管理原因引发的纠纷案件,2018年仅32件,占年度案件总数300件的10.7%;涉案总标的额9500万元,占年度涉案总标的额40025万元的23.7%。与之相比,2010年发生纠纷案件43件,占当年案件总数147件的29%;涉案标的额6766万元,占年度涉案标的额12187万元的56%。2009年发生86件,占当年案件总数206件的42%;涉案标的额15880万元,占年度涉案标的额17822万元的89%。2008年168件,占年度案件总数245件的69%;涉案标的额16203万元,占年度涉案标的额18682万元的87%。
(2)妥善处理经济纠纷,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局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经济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一是针对最突出的账户资金被冻结问题(2018年,全局先后被冻结账户资金7574万元),法律事务系统积极联系资金管理等部门,加大对案发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加强与相关法院的沟通,积极与案件当事人协商,致力于以和解或调解方式结案,尽快解冻帐户资金。2018年全局共结案193件,解封95笔被冻结账户资金共6054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按照行业通行的统计方法,2018年通过有效诉讼避免、挽回经济损失9080万元,其中仅免支应付债权人利息5565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通行做法,对到期债权,债务人应当赔偿因迟延支付给债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是按照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积极帮助、指导、协调各单位处理案件,派员代理或办理部分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主动_意识进一步增强,先后运用法律手段清欠回资金8087万元,其中仅济铁公司负责的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项目即完成清欠资金5200万元。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为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1)加强法律专业队伍建设。2018年底,全局专职法律事务人员达到了50人,其中,已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25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15人,13人同时拥有双证。法律顾问队伍在推进全局法律事务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2月份,局召开法律事务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了3个“法律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8名“优秀企业法律顾问”,有效地激励了先进。举办了培训班,对153名合同管理员进行了培训,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风险意识,提高了他们合同管理工作的能力,为搞好中铁十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2)编制典型案例分析和法律法规汇编。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特点,结合我局实际发生的案例,局法律事务部编制了《施工企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和《案例分析》,有效提高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防范、_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