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总体要求。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一)全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安排。1、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5年7月—8月)。2、《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5年8月—9月)。3、《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5年9月—10月)。4、《纲要草案》编制和审议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初)。(二)市级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1、重点专项规划。2、一般专项规划。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二)深入调研,提升编制质量。(三)强化衔接,规范编制程序。(四)项目支撑,保障编制条件。
稿)》。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高校、职业院校、直属学校(单位)及相关市直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三级“十五五”规划的重大教育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政策举措清单。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官微等平台,组织开展“我为‘十五五’教育发展建言献策”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师生家长等征集意见建议。
4.《纲要草案》编制和审议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初)。根据市委关于“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在《纲要框架》基础上,组织起草《“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高校、职业院校、直属学校(单位)、相关市直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教育专家、校长教师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织高层次专家咨询论证会,对《纲要草案》进行评审。做好与省教育厅“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向市教育局党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汇报《纲要草案》编制情况,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纲要草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市人代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二)市级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市级教育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两类。
1.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规划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研究确定“十五五”期间需编制的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发展、教育对外开放等市级教育重点专项规划清单,报局党组会审定。各重点专项规划由牵头处室(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各牵头处室(单位)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区县(市)教育局、学校、专家及社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组织专家评审,确保与市级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紧密衔接,形成送审稿,按程序报局党组会或市政府审定批准。
2.一般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本领域发展实际需要提出,并自行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报市教育局规划部门备案。编制工作进度原则上应与全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进度保持同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市教育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局规划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技术指导和进度督导。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组建精干高效的编制团队。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密切协同配合,将规划编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编制任务。
(二)深入
调研,提升编制质量。坚持“开门编规划、科学编规划”。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研讨、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深入学校、师生、家长、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全面掌握教育发展真实状况、突出矛盾和群众期盼。扎实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比对分析和趋势研判。充分利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规划编制进展、核心议题和阶段性成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一线工作者的真知灼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汇集民智的过程。确保规划目标设定科学合理、任务举措切实可行、保障措施精准有力。
(三)强化衔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规范。纵向衔接:主动加强与教育部、省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