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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8/30 19:57:27 字数:4287
【提纲】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一)聚焦五类顽疾,精准确定整治靶点。(二)深化自查自纠,全面系统摸排线索。(三)强化监督联动,精准锁定疑难杂症。二、整治行动效果显著。(一)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升。(二)企业负担实现初步减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市场主体满意度与获得感稳步提升。三、取得的经验。(一)坚持高位推动与系统部署相结合,凝聚强大工作合力。(二)坚持问题导向与数字赋能相结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三)坚持监督执纪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四、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一)健全完善执法标准与裁量基准制度。一是持续动态优化行政裁量基准。二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二)建立完善协同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固化和推广“综合查一次”模式。二是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三)建立完善外部监督与评价反馈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的企业评议执法机制。二是创新和畅通监督渠道。三是建立执法回访制度。(四)建立完善执法队伍素能提升与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常态化学习教育。三是强化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
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自专项行动以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组织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本次行动旨在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全面自查、重点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性、深层次的“健康体检”,确保问题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一)聚焦五类顽疾,精准确定整治靶点。专项行动启动之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将整治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专项行动直指企业反映最为强烈的五类突出问题,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通过明确整治靶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迅速统一思想,形成了整治合力。例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执法体量大、裁量空间广的重点领域,率先制定了详细的问题清单和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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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直接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红利”。通过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政府清退了一批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核销了部分不合理的罚款,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执法方式的转变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温度”。各地执法部门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执法和容错式纠错,对企业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更多地采取教育、告诫、引导和示范的方式予以纠正,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这种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的执法理念,让企业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情,提振了发展信心。
(三)市场主体满意度与获得感稳步提升。虽然针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全面、量化企业满意度测评尚在统计分析中,但从相关领域的数据和企业反馈来看,积极成效已初步显现。例如,在安全生产领域,市应急管理局2022—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显示,其监管企业对应急管理指导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0%以上的高位。在各类专项整改行动中,我市也表现出强大的执行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7.3%,“大棚房”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8.45%,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超过80%。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出我市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的决心和能力,为企业满意度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近期对50家中小企业的随机抽访显示,超过95%的企业负责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环境较一年前有明显改善,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规范水平显著提高。
三、取得的经验
本次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取得阶段性成效,关键在于坚持了系统思维和科学方法。在实践中,我们探索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一)坚持高位推动与系统部署相结合,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始终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级层面出台纲领性文件,如《*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了行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和市直各执法部门闻令而动,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数字赋能相结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行动始终聚焦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专项整治赋能。我市正积极探索依托“民呼我为”“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数据,开发本地化的“执法*督”数据分析模型,聚焦港口物流、生产制造、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通过数据碰撞比对,自动识别异常罚款、检查频次超标等风险点,实现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督”的转变。“扫码入企”等数字化工具的应用,更是为规范执法行为安装了“电子眼”和“定位器”,使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三)坚持监督执纪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专项行动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起来,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对执法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在严查个案的同时,更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每查处一类问题,都深入剖析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或监督提醒函,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这种“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治理模式,实现了从解决“面上问题”向根治“里子问题”的深化,推动了长效常治。
四、长效机制建立完善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为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必须立足长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完善执法标准与裁量基准制度。一是持续动态优化行政裁量基准。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执法实践,对现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常态化动态调整,进一步压缩裁量空间,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二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消防等领域总结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明确具体适用情形和程序,释放监管善意,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成长空间。三是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布制度,定期筛选和发布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为基层执法提供精准指引,有效解决“同案不同罚”问题。
(二)建立完善协同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固化和推广“综合查一次”模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跨部门联合检查的覆盖范围,科学编制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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