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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妇联抵制违规吃喝问题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5/8/9 20:46:30 字数:4360
【提纲】一、从“舌尖上的微腐败”看妇联干部的特殊责任——必须把准“政治关”,答好“初心卷”。二、从“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看妇联干部的风险隐患——必须把牢“行为关”,守好“廉洁线”。一是调研走访中的“热情接待”。二是帮扶慰问中的“情感绑架”。三是活动合作中的“利益输送”。三、从“日拱一卒”的坚持看妇联干部的实践路径——必须把严“作风关”,锻造“硬队伍”。
在县妇联抵制违规吃喝问题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姐妹们:
大家好!
今天,能有机会和大家围绕“抵制违规吃喝”这一主题交流学习,我深感责任重大、意义特殊。作为一名长期在妇联办公室工作的文秘人员,我既是各项纪律要求的执行者,也是妇联干部队伍形象的“观察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违规吃喝问题虽经多轮整治,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从“舌尖上的腐败”演变为“围猎”干部的“突破口”。对我们妇联干部而言,身处联系妇女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言一行都关乎党和政府在妇女群众中的形象,更需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警觉,把抵制违规吃喝作为锤炼党性、严守纪律的“必修课”。结合近期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分享体会
一、从“舌尖上的微腐败”看妇联干部的特殊责任——必须把准“政治关”,答好“初心卷”
记得去年参与整理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汇编时,有这样一个案例让我深受触动:某乡镇妇联主席在走访困境儿童家庭时,接受家长递来的一篮土鸡蛋,虽价值不足百元,却因未按规定报备,被群众举报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报里有一句话让我反复琢磨:“妇联干部的‘小便宜’,吃掉的是妇女群众的信任感。”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绝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妇联组织政治属性的“大问题”。
第一,违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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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而言,虽然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违规吃喝问题,但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苗头性倾向:比如下村调研时,个别干部觉得“基层同志热情,不吃反而显得生分”,被动接受超标准接待;比如组织妇女活动时,为了“活跃气氛”,安排了超出预算的工作餐;再比如与企业对接妇女创业项目时,对对方提供的“商务宴请”没有坚决拒绝。这些看似“人之常情”的行为,实则是纪律意识淡化的表现。去年办公室在整理年度考核材料时发现,有3个乡镇妇联在报备接待费用时存在“拆分账单”“虚列事由”问题,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暴露出我们在制度执行上的“宽松软”。这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抵制违规吃喝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
二、从“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看妇联干部的风险隐患——必须把牢“行为关”,守好“廉洁线”
办公室工作的一大特点是“接触面广、信息量大”。我在整理干部廉政档案时发现,不少违纪干部的“第一次”往往发生在“八小时外”:有的是同学聚会时被“劝酒”,有的是老乡走访时被“设局”,有的是朋友帮忙时被“拉拢”。对妇联干部来说,我们的社交圈同样复杂——既要联系女企业家、女干部,又要服务农村妇女、单亲妈妈,稍不注意就可能陷入“人情陷阱”。结合近年来的监督执纪案例和自身工作体会,我认为妇联干部的廉洁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场景”中。
一是调研走访中的“热情接待”。妇联干部下基层调研是常态化工作,从村(社区)妇联到企业妇委会,从“妇女之家”到“儿童之家”,每到一处都可能遇到热情的接待。记得去年跟随分管领导到某山区乡镇调研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村妇联主席特意杀了自家养的鸡,煮了一锅“土鸡汤”,说“这是咱们山里最实在的东西,你们一定要尝尝”。当时领导笑着婉拒:“咱们这次来就是听真话、察实情,饭就不吃了,等以后工作做出成绩了,再请你们吃庆功饭。”这个细节让我深受教育——群众的热情需要回应,但纪律的底线不能逾越。后来我们在调研制度中明确要求:“下村调研一律在村部食堂用餐,按标准缴纳伙食费;确需在农户家中就餐的,需提前报备并留存菜单,费用由个人承担。”这一规定实施后,基层同志普遍反映:“干部更接地气了,我们汇报工作也更实在了。”
二是帮扶慰问中的“情感绑架”。妇联承担着困难妇女儿童帮扶的重要职责,逢年过节走访慰问是常规工作,但也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去年春节前,我们到一位单亲妈妈家中走访,她拉着干部的手哭着说:“闺女,你们大冷天还来看我,我心里过意不去,中午就在我家吃饭吧,我煮了饺子。”当时随行的办公室主任悄悄提醒:“咱们按规定不能在慰问对象家中用餐,心意领了就行。”后来我们了解到,这位单亲妈妈的丈夫因债务纠纷离家,她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所谓“煮饺子”其实是她当天特意去集市买的饺子皮和肉馅,本想借机表达感谢。这件事让我意识到:帮扶慰问既要讲“温度”,更要讲“尺度”。我们后来修订了《困难妇女儿童帮扶管理办法》,明确“帮扶干部不得接受慰问对象宴请、礼品,不得参与慰问家庭私人聚餐”,同时增加了“入户走访不提前通知、不搞层层陪同”的规定,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避免了“情感绑架”。
三是活动合作中的“利益输送”。近年来,妇联与女企业家协会、女性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的频率越来越高,这也成为违规吃喝的“易发区”。去年我们联合县女企业家协会举办“巾帼创业大赛”,有家企业负责人提出:“比赛场地我们包了,中午请大家吃顿好的,就当是给参赛选手加油。”当时负责活动筹备的同事考虑到“企业也是支持妇女工作”,差点就答应了。后来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明确“活动经费由主办方统筹,不得接受企业宴请或礼品”,并要求与所有合作企业签订《廉洁承诺书》。最终活动办得很成功,参赛选手都说:“这次比赛没搞虚的,我们拼得更踏实!”这件事让我明白: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合作,既要“亲”又要“清”,只有划清公私界限,才能让合作关系更纯粹、更长久。
三、从“日拱一卒”的坚持看妇联干部的实践路径——必须把严“作风关”,锻造“硬队伍”
抵制违规吃喝不是“喊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我深切体会到:作风建设重在“常”“长”二字,必须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通过“制度约束+文化浸润+监督提醒”,让廉洁理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以“制度铁笼”扎紧“行为边界”。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去年以来,我们在原有《机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妇联工作特点,制定了《妇联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其中特别强调:“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不准借调研、帮扶之名违规聚餐;不准为亲属或他人谋取宴请、消费等方面的便利。”同时,建立了“公务接待审批单”“下乡调研备案表”“合作企业廉洁承诺书”三项台账,实行“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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