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纠治“重显绩、轻潜绩”偏差(1-10条)。二、纠治“重短期、轻长远”偏差(11-20条)。三、纠治“唯指标、唯数据”偏差(21-30条)。四、纠治“重上级、轻群众”偏差(31-40条)。五、纠治“重部署、轻落实”偏差(41-50条)。六、纠治“重一域、轻全局”偏差(51-60条)。七、纠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偏差(61-70条)。八、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偏差(71-80条)。九、纠治“铺张浪费、廉洁自律松懈”偏差(81-90条)。十、纠治“学用脱节、知行不一”偏差(91-100条)。
聚焦学习教育主题(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聚焦重点纠治的十种政绩观偏差,按偏差类型分类梳理100条具体查摆问题,深度结合2026年学习教育部署、基层工作实际及典型案例警示要求,表述详细具体、贴合实操,无空泛表述,适配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基层党员干部个人自查、支部查摆、专项检视等各类场景,可直接对照检视、剖析根源、填写整改,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
一、纠治“重显绩、轻潜绩”偏差(1-10条)
1.过度热衷打造“亮点工程”“样板工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打造可展示、可观摩的表面政绩,对基层治理、民生保障、人才培养、生态保护等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投入不足、推进缓慢,导致工作“亮点突出、基础薄弱”。
2.把工作重心放在“看得见、能出彩”的显性工作上,对需要长期坚持、难以快速见效的基础性工作敷衍塞责,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忽视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实际成效。
3.
汇报工作、
总结成效时,只重点阐述显绩亮点,对潜绩工作避重就轻、一笔带过,甚至不提及,导致潜绩工作被忽视、被弱化,难以形成长效发展格局。
4.在项目推进中,优先选择见效快、易出彩的项目,对周期长、难度大、见效慢但关乎群众长远利益的项目不愿接手、不愿投入精力,存在“挑肥拣瘦”的倾向。
5.忽视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等潜绩工作,只注重短期成效的呈现,导致工作缺乏持续性,出现“一阵风”现象,
干”的总要求。
10.忽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只注重短期治理成效,不注重长效治理机制构建,导致基层治理问题反复出现。
三、纠治“唯指标、唯数据”偏差(21-30条)
1.把考核指标当作“唯一追求”,为完成指标而完成指标,甚至不惜虚报数据、夸大成效,比如虚报省外到位资金、经济增速等,造成数据失真失实,违背实事求是原则。
2.对考核指标的理解片面,只追求数字达标,忽视指标背后的实际效果和群众利益,比如就业率只看数字,不看就业质量和群众收入水平。
3.为了完成指标任务,采取“刷数据”“造台账”的方式应付考核,实际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数据好看但实效不佳,沦为形式主义。
4.过度关注上级考核指标,忽视本地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盲目追赶指标、攀比数据,导致工作偏离正确方向,与“为民造福”导向脱节。
5.在指标推进中,重“量”轻“质”,只注重完成数量指标,忽视工作质量和效果,导致工作成效打折扣,无法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
6.对无法量化的工作重视不足,比如群众满意度、
工作作风建设等,只聚焦可量化指标,导致工作推进不均衡、不全面。
7.为了指标达标,忽视政策规定和群众利益,采取“一刀切”“层层加码”的方式推进工作,导致群众负担加重,引发群众不满。
8.数据统计不规范、不严谨,存在“水分数据”“虚假数据”,甚至代企业编造数据、伪造佐证资料,严重违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9.过度依赖数据评价政绩,忽视群众评价、实践检验,导致政绩评价不全面、不客观,违背2026年学习教育“开门教育”要求。
10.为了完成指标,挤占其他工作资源,导致各项工作推进不均衡,影响整体工作质效和长远发展。
四、纠治“重上级、轻群众”偏差(31-40条)
1.工作的出发点是“讨好上级、应付考核”,而不是“服务群众、解决问题”,上级部署的工作积极推进,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敷衍了事、拖延推诿。
2.
调研工作“围着上级转”,只向上级汇报成绩、反映亮点,不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调研结果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3.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高度重视、快速落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重视不够、回应不及时,甚至置之不理,导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强。
4.决策部署只考虑上级评价,不征求群众意见、不结合群众需求,导致决策脱离实际,无法真正惠及群众,违背“为民造福”的总要求。
5.工作中只注重“对上负责”,忽视“对下负责”,认为“上级满意就是政绩”,忽视群众的实际感受和真实需求,政绩与群众需求严重脱节。
6.面对群众信访、投诉,缺乏耐心、敷衍塞责,不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导致群众矛盾激化,影响干群关系。
7.民生工程建设不征求群众意见,盲目推进,导致工程建成后不符合群众需求,无法发挥实际效益,造成资源浪费。
8.忽视群众评价对政绩的重要意义,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整治不听取群众意见,违背2026年学习教育“开门教育”要求。
9.工作中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只为让上级看到成效,忽视群众实际利益,导致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低。
10.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了解不深入,工作推进与群众需求脱节,比如忽视老旧小区改造、
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
五、纠治“重部署、轻落实”偏差(41-50条)
1.存在“把部署当落实”“把发文当完成”的倾向,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后,不跟踪问效、不督促检查,导致部署的工作悬空、无法落地见效。
2.推进工作只注重“开头”,不注重“结尾”,部署工作时轰轰烈烈,推进过程中敷衍塞责,缺乏“钉钉子”精神,导致工作半途而废。
3.对上级部署的工作,存在“选择性执行”,只执行容易出成绩、易推进的部分,对难点工作、重点工作拖延推诿、不予落实。
4.工作部署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结合本地实际、基层实际,导致基层无法有效落实,只能敷衍应付,违背科学决策要求。
5.缺乏工作落实的监督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不跟踪、不考核,导致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工作落实成效。
6.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而是拖延推诿,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无法按时完成既定目标。
7.对基层落实工作的指导不够,只提要求、不教方法,导致基层在落实工作中出现偏差,影响工作成效,违背“真抓实干”要求。
8.工作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流程规范,不注重实际效果,比如开展整改只填表格、不落实具体措施,导致整改工作“走过场”。
9.存在“文山会海”现象,会议多、文件多,占用基层大量工作时间和精力,导致基层无法集中精力落实具体工作,影响工作实效。
10.对落实工作的成效缺乏科学评价,只看是否完成部署流程,不看实际效果和群众评价,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六、纠治“重一域、轻全局”偏差(51-60条)
1.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思考工作、推进工作只立足本岗位、本部门,忽视全局发展,不愿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影响工作协同推进。
2.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甚至损害全局利益,比如搞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3.工作中“各自为战”,缺乏大局意识,不主动对接其他部门、其他领域工作,导致各项工作衔接不畅,影响整体工作推进。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