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巡察整改是政府系统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二、坚持问题导向,客观正视巡察整改的成效与短板。三、聚焦重点攻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见底清零。(一)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任务精准落地。(二)聚焦“关键领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四)推动“整改成效”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发展质效。四、强化保障落实,凝聚巡察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方案,梳理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问题初步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46项具体问题,目前已有28项完成阶段性整改,比如规范了12个单位的财务报销流程,整改了8个项目建设中的程序不规范问题,解决了15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如**小区房产证办理难、**乡镇
农村公路破损等问题。三是制度机制初步完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新建、修订制度18项,比如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村级“三资”管理细则》《政务服务窗口考核办法》等,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与巡察要求、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从巡察通报和前期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温差”,整改主动性不足。少数单位和干部没有真正把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存在“过关”“交账”心态,认为巡察整改是“阶段性任务”,满足于开会部署、印发文件,缺乏主动整改、深入整改的自觉。有的单位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识不深刻,没有从政治高度剖析根源,甚至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况,把整改责任推给下级、推给基层。比如,针对巡察指出的“部分民生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有的单位简单以“资金未到位”“手续未办完”为由拖延整改,没有主动想办法、找路径,反而把矛盾上交,整改积极性严重不足。还有的干部认为巡察指出的问题是“老问题、普遍问题”,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责任传导有“落差”,压力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缺乏亲自研究、亲自督办,满足于“签个字、画个圈”,导致整改责任没有压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有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形成了“整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不配合”的被动局面。比如,在村级“三资”管理问题整改中,有的乡镇分管领导没有深入村组指导整改,只是简单转发文件、要求上报材料,导致部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有的部门内部科室之间相互推诿,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三是整改举措有“偏差”,整改成效不佳。部分问题整改存在“表面化”“程序化”现象,满足于“纸上整改”“数字整改”,没有真正动真碰硬。有的单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根源上查找问题原因,导致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出现边改边犯的情况。比如,针对巡察指出的“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有的单位只是简单压缩了办理时限,但没有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群众办事依然需要跑多个部门、提交多个材料;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有的单位只是清退了违规资金,但没有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对报销审核、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依然存在漏洞,廉政风险依然存在。还有的单位整改材料弄虚作假,编造整改台账、伪造整改照片,试图蒙混过关。
四是成果转化有“时差”,长效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没有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存在“整改与发展两张皮”的情况。有的单位只注重具体问题的整改,忽视了制度机制的完善,没有形成“整改—提升—巩固”的良性循环,整改成果难以巩固。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中,有的单位只是解决了个别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但没有举一反三,完善常态化的企业服务机制,类似问题依然可能再次发生;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中,有的单位只是临时整改了巡察发现的污染点,但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导致污染问题反弹回潮。
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我们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思想上不重视、责任上不落实、举措上不精准、机制上不完善等突出短板。大家必须高度警醒、深刻反思,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抓好整改。
三、聚焦重点攻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见底清零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任务精准落地。一是细化整改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梳理完善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施策。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限期销号,确保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确保按期取得实质性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阶段性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二是严格销号管理,建立“整改—审核—销号”闭环机制,整改完成一项、审核一项、销号一项。整改结果必须经得起检验,不仅要提交整改报告、佐证材料,还要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销号,责令重新整改。三是强化动态调度,县政府办公室、县巡察办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
总结”机制,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每周向县政府办公室、县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全程可控。
(二)聚焦“关键领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狠抓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