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撂荒地整治和“田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需要。(二)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二、正视问题差距,切实增强做好撂荒地整治和“田长制”工作的紧迫感。(一)撂荒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二)“田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三)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三、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撂荒地整治和“田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一)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撂荒地整治。(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田长制”。(三)加强组织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制宜、分类施策,导致整治效果不理想。对于因劳动力短缺导致的撂荒地,没有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对于因土壤贫瘠、灌溉不便等原因导致的撂荒地,没有加大投入进行土地改良和基础设施建设。撂荒地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来保障。目前,我县在撂荒地整治方面还存在监管不到位、反弹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一些地方在整治初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后续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导致部分已整治的土地再次撂荒。
(二)“田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虽然我县已经建立了“田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田长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田长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一些乡镇田长对辖区内的耕地情况了解不深入,巡查不经常,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田长制”工作涉及农业
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存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影响“田长制”工作的整体效能。广大群众是耕地保护的主体,提高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至关重要。目前,我县在“田长制”宣传方面还存在力度不够、方式单一等问题,群众对“田长制”的了解不够深入,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自身责任认识不足,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三)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从国家层面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政策措施,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撂荒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果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我县的粮食安全,也会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撂荒地整治和“田长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撂荒地整治和“田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一)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撂荒地整治。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撂荒地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撂荒地的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等信息,建立详细的撂荒地台账,为精准整治提供依据。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撂荒地的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撂荒地的不同原因和类型,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对于因劳动力短缺导致的��荒地,要积极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托管、入股等方式,将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对于因土壤贫瘠、灌溉不便等原因导致的撂荒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土地改良、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适宜性;对于因产业不适配导致的撂荒地,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制定出台鼓励撂荒地整治的政策措施,对整治撂荒地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资金补贴、项目支持、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他们整治撂荒地的积极性。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真正惠及整治主体。建立健全撂荒地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已整治土地的后续跟踪管理,防止再次撂荒。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耕地保护意识,引导他们自觉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田长制”。各级田长要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建立健全田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田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田长进行问责。建立健全“田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田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