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和纪法专业知识,对金融、科技、法律等新领域知识缺乏持续学习的恒心,热衷于“快餐式”、“应景式”培训。在队伍建设上,也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当前轻长远”的倾向,对年轻干部的系统培养和实践锻炼规划不足,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滞后,特别是在金融反腐、数据监察、涉外追赃等前沿领域,复合型专业人才储备明显不足,制约了队伍的长远战斗力和可持续发展。这种对“打基础、利长远”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是对纪检监察事业未来负责不够的表现。
二、深挖问题根源,精准把握政绩观偏差背后的深层原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思想根子、能力短板、制度缺陷和作风积弊:
一是思想认识根源—政治站位不够高,宗旨意识有偏差。对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认识不够深刻、不够到位。没有时刻牢记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党和人民事业行稳致远。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工作,有时将纪检监察工作简单等同于一项业务工作,模糊了政治责任与业务工作的界限,导致在追求“政绩”时偏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实践不够深入具体,未能完全内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遵循和评判政绩的最高标准。人民立场不够牢固,未能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时未能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尺。
二是能力本领根源—专业素养跟不上,驾驭能力有不足。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出前所未有的高要求。部分干部的知识储备、能力结构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匹配,存在明显的“本领赤字”。对现代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国际规则等新知识新领域学习研究不深、掌握不够,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困境。这种能力上的不足,导致一些干部在面对难以驾驭的复杂局面时,不自觉地转向追求相对容易量化、短期见效的“显绩”和“数量”,以此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捷径”,这是能力恐慌引发政绩观扭曲的典型表现。
三是_机制根源—考核导向有偏差,制度保障不健全。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在科学性、精准性、全面性上还有待完善。对监督预防、源头治理、政治生态修复等需要长期投入、成效显现周期长的“潜绩”,缺乏科学、量化、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指标和评价方法。而对查办案件数量、处理人数等易于统计和比较的“显绩”,则更容易被重视和量化考核。这种考核“指挥棒”的潜在偏差,无形中引导了干部的行为取向。此外,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健全、不够落实,导致一些干部在探索创新、啃“硬骨头”、做“潜功”时顾虑重重,担心“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宁愿选择风险较小的“显绩”工作。
四是作风建设根源—斗争精神有懈怠,自我要求有放松。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自身过硬、敢于斗争。但现实中,有的干部随着岗位、环境的变化,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有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怕担风险、怕丢选票,对深层次矛盾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深挖细查,习惯于“点到为止”。有的在长期的“腐蚀”与“围猎”面前,警惕性下降、定力不足,未能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甚至极个别干部在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这种自我要求不高、自我革命精神不足的问题,必然会导致政绩观扭曲,为了所谓的“成绩”而放弃原则、降低标准、甚至触碰底线。
三、坚持靶向施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解决政绩观偏差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打出“组合拳”,久久为功:
一是把牢“定盘星”,在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引领中校准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教育干部牢记,最大的政绩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生根。聚焦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始终把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作为最高政治责任和最重要政绩。无论是查办案件、开展监督、推动整改,都必须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改。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的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成效就体现在哪里。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是树好“指挥棒”,在优化考核评价体系中引领正确政绩观。重构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坚决破除“唯数量论”、“唯大案论”的思维定势和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