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激活党建红色引擎,凝聚争创强劲合力。一是聚焦政治理论学习,培育忠诚履职队伍。二是紧扣主题教育学习,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开展党建共治活动。二、坚持高质高效审判,公平正义深入民心。一是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深化案件质效提升。二是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三是发挥示范裁判作用,法润人心普法宣传。三、汇聚多元调解合力,强化综合治理效能。一是融入网格,共防共治开展诉源治理。二是拓展外延,加强社会风险研判预警。三是精准指导,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四、落实便民服务举措,践行公正司法为民。一是数字赋能,智慧法庭建设提质增效。二是浇花育人,法治教育基地守护青苗。三是法旅融合,优化县域法治营商环境。
县法院庭长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交流发言
*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位于*县木耳镇*村,管辖木耳镇、纳浪镇辖区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73个村民小组,辖区人口约1.9万余人。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法庭广泛推广“在哪办案,就在哪普法”“你若来不了,我就上门去”“农忙夜间法庭”等工作方法,贴身贴心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无远弗届,穷山距海——*法庭把法庭搬到了群众家里”“牧场夜灯下的促膝长谈”等典型案例被新华网、人民法院报、陇原剑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023年*法庭以藏汉双语化解纠纷为素材,由省高院融媒体中心拍成诉源治理纪录片《犏牛回家》,在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宣传推广。2024年*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表扬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一、激活党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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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案件462件,已结453件,其中调解成功和撤诉案件314件,调撤率67.97%,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统一。
二是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促进纠纷实质化解。“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为了方便开展工作,高效处理辖区纠纷,*法庭广泛推广“你若来不了,我就上门去”的办案理念,深入应用多元解纷机制,以“移动”的国徽,“行走”的法庭,走向田间地头,走向群众家中,运用田间闲聊,藏语对话、方言举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乡村“五老”现场坐镇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30场次,高效便捷解决纠纷。
三是发挥示范裁判作用,法润人心普法宣传。坚持“在哪办案,就在哪普法”,*法将庭审现场搬到文化广场,将释法说理送到群众身边,在木耳镇辖区公开审理婚姻纠纷、相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易发频发案件13场次,现场以案说法,为来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让老百姓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亲身感受庭审过程,以法庭工作引领法治风尚,以法治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三、汇聚多元调解合力,强化综合治理效能
一是融入网格,共防共治开展诉源治理。*法庭构建“基层法庭—乡镇审务站—法官便民联系点—人民调解员”四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以村子为网格邀请“网格调解员”15名,充分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以“家门口的调解室”释法说理,以“家门口的信息员”助力执行,积极发挥入户调解优势,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调解12场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二是拓展外延,加强社会风险研判预警。结合“群众工作五个全覆盖”工作,加强与村委、镇政府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主动创稳及矛盾风险化解专项治理行动,对审判执行、涉诉信访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社会问题,通过研究报告、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切实发挥起命案防治、综合协调、定分止争、修复关系、宣传教育、惩戒警示、社会和谐发展等综合治理功能。
三是精准指导,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全面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诉前分流和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引导力度,做实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审判兜底。通过组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庭审观摩,开展基层调解员专业化培训,对基层调解员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手帮手”指导服务,使得矛盾化解更加精准高效,调解工作更加合法合规。
四、落实便民服务举措,践行公正司法为民
一是数字赋能,智慧法庭建设提质增效。配备了高标准数字化审判庭,有效整合线上线下解纷力量,在线开展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同步实现了庭审直播、在线诉讼、远程送达等功能,提升了基层法庭科技化办公条件,助力了基层法庭审判能力现代化,基本上实现了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新格局。
二是浇花育人,法治教育基地守护青苗。挂牌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统筹推进未成年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以“请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奔赴的方式,在木耳镇、纳浪镇开展“法官妈妈抱抱你”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模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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