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廓清迷雾,把握基层作风建设的“三重维度”。(一)从政治高度看“四风”之变:隐形变异背后的深层警示。(二)从制度维度看执行之困:刚性约束下的落实落差。(三)从人民立场看腐败之患:“微腐败”背后的民心向背。二、悟透智慧,汲取党中央作风建设的“五字真经”。(一)“小”字破题:从“小节”见“大义”。(二)“常”字为要:在“日常”见“长效”。(三)“细”字着力:于“细微”处“见真章”。(四)“长”字固本:在“长远”中“谋全局”。(五)“实”字托底:以“实效”验“成色”。三、精准施策,构建“学查改”一体推进的“四维路径”。(一)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的“三个支点”。一是学党章党规,明纪律红线。二是学党的历史,汲奋进力量。三是学创新理论,提能力素养。(二)以“查”破题:找准问题症结的“三条主线”。一是查政治站位,看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等问题。二是查司法作风,看是否存在庭审不规范、接待不文明、办案不高效等问题。三是查廉洁风险,看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案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等问题。(三)以“改”促建:推动标本兼治的“三个层面”。一是立行立改“治已病”。二是建章立制“防未病”。三是系统治理“除病根”。(四)以“督”增效:压实责任链条的“三个环节”。一是明责于心,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督责于行,完善监督体系。三是考责于实,
和纠正作风问题;健全常态化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干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让“作风过硬”成为干警的自觉追求。
(三)“细”字着力:于“细微”处“见真章”。“致广大而尽精微。”作风建设必须落细落小、精准施策。在法院工作中,“细”就是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在立案环节,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减少群众诉累;在审判环节,加强诉讼引导,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执行环节,建立“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确保案款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要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审判执行关键节点,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做到“风险早防范、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化解”。
(四)“长”字固本:在“长远”中“谋全局”。“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作风建设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司法实践中暴露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开展
党史学习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推进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文化氛围。
(五)“实”字托底:以“实效”验“成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我们要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主动服务大局,围绕XX“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精准施策,构建“学查改”一体推进的“四维路径”
(一)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的“三个支点”。理论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
一是学党章党规,明纪律红线。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规,逐条对照“负面清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是学党的历史,汲奋进力量。通过重温“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司法为民的光辉历史,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司法初心。
三是学创新理论,提能力素养。开展_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聚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举办“法官论坛”“业务讲堂”,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三维学习”,让干警在理论武装中坚定信仰、增强本领。
(二)以“查”破题:找准问题症结的“三条主线”。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是查政治站位,看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等问题。重点检查落实“
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二是查司法作风,看是否存在庭审不规范、接待不文明、办案不高效等问题。通过评查庭审录像、回访当事人、分析案件质效指标,精准查找作风短板。
三是查廉洁风险,看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案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等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通过“三线联查”,实现问题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以“改”促建:推动标本兼治的“三个层面”。整改落实是作风建设的落脚点。
一是立行立改“治已病”。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比如,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排队时间长”问题,增设立案窗口,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切实提高立案效率。
二是建章立制“防未病”。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例如,针对“送达难”问题,制定《民事诉讼送达工作规范》,规范送达流程,提升送达成功率。
三是系统治理“除病根”。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三层联动”,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四)以“督”增效:压实责任链条的“三个环节”。强化监督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是明责于心,压实主体责任。党组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是督责于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纪检监察、审判管理、政工督察等力量,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一线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是考责于实,强化结果运用。将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作风优良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作风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