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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化建能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0/10/30 18:47:23 字数:12123
【提纲】一、法律法规。二、上级文件。一、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就有关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方案和建议。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一、召集、主持安委会会议,督导安委会工作。二、签署安委会有关文件。三、向董事会报告安委会工作。四、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一、党委书记、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全面贯彻执行_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要求。三、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四、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监察机构,配齐合格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五、依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到位。六、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七、将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八、在召开党委会议中,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与措施。九、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党组织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十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或依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三、牵头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
中铁建化建能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认真执行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工作原则,坚持安全发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特修订本责任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令第393号)、《_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关于调整_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的通知》(国资委综合﹝2017﹞736号)等。
二、上级文件
《关于推进“管”“监”分离提升安全质量自控能力的通知》(中铁股份安监﹝2018﹞1号)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
第二章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就有关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方案和建议。
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条安委会主任委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召集、主持安委会会议,督导安委会工作。
二、签署安委会有关文件。
三、向董事会报告安委会工作。
四、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全面贯彻执行_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要求。
三、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四、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监察机构,配齐合格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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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调配安全生产资源,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费用。
四、组织分管范围内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完善。
五、负责统筹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六、带领有关部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风险_和隐患整治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八、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十、履行总经理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上级要求。
三、确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科研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四、依照规范标准,组织制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安全技术方案。
五、负责重难点工程中的重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辨识与评估,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等。
六、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完善。
七、指导、协调、督导有关部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九、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十三、履行总经理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分管其它业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和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分管业务和区域范围内,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组织分管业务内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与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督促分管部门依规履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适时组织并参加专项检查,协调重大安全风险_和隐患整治工作。
五、参与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六、配合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七、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九、履行总经理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四、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五、抓好党员干部和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文化教育工作。
六、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八、履行党委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或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组织指导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对各子(分)公司、本部部门及直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八、履行党委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群众监督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组织工会建立健全公司劳动安全监督体系。
四、组织有关部门或职工代表对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政策及上级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解决或纠正意见或建议。
五、组织工会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六、监督因工伤残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七、组织工会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八、指导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十一、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履行总经理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组织编制、审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四、参与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中涉及费用和奖罚相关内容的确定。
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七、履行总经理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章安全质量总监、三总师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安全质量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责任。
二、全面监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符合性、完善性、有效性。
四、负责对公司重难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稽查、监管。
五、遵照“一岗双责”原则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六、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子(分)公司以及派出机构安全质量总监开展工作。
七、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季度安全生产视频例会及其它安全专项会议。
八、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
九、监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十、及时、如实向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十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
十四、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履行分管领导或上级授予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三总师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对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
二、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
三、协助分管领导组织业务内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完善。
四、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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