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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的思考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2/11/12 18:32:26 字数:14740
【提纲】一、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一)将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摆在基础性前提位置,确保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二)坚持技术创新和机制优化相结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的后劲。(三)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高经济发展韧性。(四)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通过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激发财富创造的源泉。(一)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握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主动权。(二)激发科技创富作用,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三)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赋能应用,确保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四)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三、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切好分好社会财富“蛋糕”。(一)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二)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三)稳妥研究措施优化财富分配格局。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新业态,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二)促进城乡要素双向_流动,着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三)加大农村公共投入,推动乡村共享发展成果。(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提高脱贫人口致富能力。五、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一)发挥区域重大战略对推进共同富裕的引领带动作用
关于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的思考与对策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等不得,也急不得,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一、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
_之道,富民为始,要实现富民,前提和基础就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中国尚处于_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还需进一步改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这些都需要我们在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有效的_和制度安排,不断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
(一)将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摆在基础性前提位置,确保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021年中国人均GDP达到1.25万美元,即将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但是也应注意到,中国与发达国家差距仍较大,2021年美国人均GDP为6.93万美元,德国为5.08万美元,日本为3.93万美元,这决定了社会财富“蛋糕”在当前规模大小下,无论如何精切细分,也很难达到上述“高收入”的水平。因此,要将持续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摆在基础性前提位置,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经济在高基数上努力实现中高速增长,争取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均GDP、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为共同富裕奠定扎实的经济基础。
(二)坚持技术创新和机制优化相结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做大做优社会财富“蛋糕”的后劲
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就必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伴随中国经济转向中高速增长,依靠资本和劳动力的大量投入来带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时代已经过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意义更加凸显,__报告中首次提出“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后40多年里,中国之所以能保持全球领先的经济增速,很重要的原因在于通过各类方法保持了全要素生产率的稳定提升。按照_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测算,中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在1980—1989年间为3.9%、1990—1999年间为4.7%、2000—2009年间为4.4%,2010—2018年间为2.1%,2021年中国全要素生产率为美国的43.3%,要实现2035年中国GDP或人均GDP翻一番,届时全要素生产率需要达到美国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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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效率,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把握发展先机。
(二)激发科技创富作用,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根据科技部数据,2021年中国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已达到60%以上。从中国经济增长实际来看,近年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度已超过50%,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一方面,应针对新兴产业中不同行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探索实行既接轨国际又适合国情的特殊政策和专项管理办法。破除行业发展的准入限制,允许企业和市场主体尝试发展新事物,为技术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留出足够空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划出安全底线,做到放而不乱,促使规范发展。此外,加快完善对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机制和法律制度,为相关领域的创新提供更多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应促进先进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入融合。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清洁化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生产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利用科技创新做强实体经济,推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三)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赋能应用,确保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7.25%,且增速快于GDP增长。因此,需加快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在壮大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的同时,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方面,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惠民、利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围绕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出更多涉及民生的科技创新成果,利用科技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差距缩小、促进绿色发展、提升就业水平、改善社会民生,使技术进步能够更多地惠及大多数_,在推进共同富裕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要瞄准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加强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前瞻布局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中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硬实力。此外,还要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的文化环境和管理_,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前预测并妥善化解科技创新带来的负面效应,消除潜在的社会问题和安全风险。积极引导科研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逐步提升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接受程度。
(四)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坚持开放式创新,适应外部形势变化,探索深化与世界科技创新体系联系的新思路。发挥中国市场规模、应用场景、人才红利、产业配套等优势,完善并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国际创新创业和研发投资的便利化,不断完善中国开放创新生态,大力吸引和积极利用国际创新资源。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特殊科技政策,加大对国际人才、科研机构的引进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吸引国际技术、人才、资金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三、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切好分好社会财富“蛋糕”
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同时针对中国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不合理的相关问题,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完善税收结构,促进财富分配格局优化,切好分好社会财富“蛋糕”。
(一)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
橄榄型分配结构,是指中等收入_占比最多,低收入和高收入_均占少数,被认为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现代社会分配结构,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平衡性和发展性。从全球范围看,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基本已形成了橄榄型分配结构,中等收入_普遍达到50%甚至60%以上的水平。目前,中国中等收入_比重刚刚超过30%,_和收入差距仍是较大问题,前20%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后20%低收入组家庭的10.3倍,构建合理分配格局的目标就是通过提低、扩中、调高,逐渐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首先,提高低收入_增收能力是构建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的前提和基础,应根据低收入_就业能力不足、无业人员占比高等特征,完善就业保障体系,促进低收入_增收。重点加强对失业_和具备劳动能力的无业者的技能培训,提高其劳动参与率。其次,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_是构建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的重点和关键,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是扩大中等收入_的主力,应通过差异化政策措施精准推动其有效增加收入。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是构建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的重要一环,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要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此外,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
(二)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在中国,初次分配是指市场根据要素效率进行分配;二次分配是政府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进行再分配,体现了国家意志强制性;三次分配则是社会各个主体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募集、捐赠、志愿等慈善公益方式自愿进行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三种分配方式在效率和公平方面的相对优势,在健全各分配环节的制度体系的同时,提升相互间的协调配套性。一是促进初次分配过程公平高效。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同时,要注重采取措施,不断增强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_等获取要素收益权的机会和能力,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二是增强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构建有利于优化分配格局的税收制度体系。2011—2021年中国直接税比重虽然已经从28.4%提高到36%,但OECD发达国家平均值为55%,虽然国情和年份不同,不宜作简单对比,但中国直接税收入比重过低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应逐步将直接税比重提升至具有标志性意义的50%以上,形成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为主导的新型税制结构。三是构建有利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制度体系。第三次分配不仅能够调节分配格局,还具有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积极作用。应当激励和引导高收入_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培育壮大慈善公益主体,放宽慈善公益组织活动范围,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慈善和公益行动。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慈善激励机制,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可探索设计根据捐赠额度累进扣除的机制,完善系统性褒奖制度,鼓励高收入_和企业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三)稳妥研究措施优化财富分配格局
近年来,随着证券、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拥有较多财富的高收入阶层资产迅速增长,而更多依赖工资性收入的中低收入阶层资产增长相对缓慢,中国居民财富分配的不平等状况要显著高于收入不平等状况,财富分配格局亟待优化,要增强社会流动性,防止阶层固化,应积极研究探索相关举措,促进存量财富格局优化,同时注意把握力度、节奏、方式,避免影响创造财富的活力。一是优化居民财富配置结构。中国居民财富过于集中在房地产市场,金融资产占比相对较低,应前瞻性研究未来优化居民财富配置结构,促进社会再生产良性循环。完善信用体系,改进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为居民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普惠性,通过科技赋能,降低服务成本,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普遍享有优质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手段,准确把握居民多样化的金融和理财需求,推出特色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二是研究遗产(赠予)税、财产税、资本利得税、离境税等调节财富分配格局的可行性。借鉴国际经验做法,结合中国收入和财富实际分布状况,研究论证如何实行包括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和财产性权利在内的遗产和赠与税制、财产税、资本利得税以及离境税,如何科学合理制定起征点、免征范围以及税率等问题。同时,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管理。
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2020年城乡收入比仍高达2.56,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偏高的。农村居民收入偏低,农村家庭对教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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