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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8/25 16:37:49 字数:2806
【提纲】一、工作原则。二、服务对象本着自愿原则,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三、服务时间。1、周一至周五放学后,本学期从20xx年3月20日开始实施。四、基本条件及要求1.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2、家长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五、服务程序1.书面申请。2、审核公布。3、签约明责。4、编组管理。5、落实看护教师。六、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切实做到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七、保障机制。(一)政府主导,各司其职。4、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税务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5、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强对配餐中心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6、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7、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安保设施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8、综治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1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校内课后服务用工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二)学校主体,特色发展。1、强化责任意识。2、健全保障机制。3、完善硬件设施。4、落实人员配置。(三)家长有责,配合监督。(四)齐抓共管,内外并重。(五)建立中标企业退出机制。
小学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13号),广泛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性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坚持自愿参加相结合原则。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参加,稳妥推进放学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服务对象本着自愿原则,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放学后,本学期从20xx年3月20日开始实施。
2.周一至周五放学17:00~18:00(教师志愿者看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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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补课”等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监督各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加强对受托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委员会对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财政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及财务管理。
3.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
4.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税务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
5.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强对配餐中心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
6.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安保设施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8.综治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
9.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协调市卫监所、区疾控中心等职能部门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
1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校内课后服务用工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主体,特色发展。
1.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要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发挥“主阵地”作用,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一校一案”,形成适合需要、各具特色、科学系统的课后服务体系。
2.健全保障机制。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3.完善硬件设施。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家委会购置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各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医药用品、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安保设备,确保水、电等配套设施安全有保障。
4.落实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职工的轮值时间,把教职工的保障服务一并纳入校内课后服务范畴,确保不影响教职工的正常教学工作。
(三)家长有责,配合监督。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应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各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级家委会协助学校研究审核各类重大事项决策,组织家长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签订并履行服务协议,协助做好费用收支管理及监督,定期对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收支及第三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齐抓共管,内外并重。推行“校内保基本,校外多选择”的学生托管服务模式,继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办证指导及日常监管,引导家长必须选择合法安全、服务高质的校外有证托管机构。对无证开展学生校外托管业务的机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关停,做到“无证一律关停、有证规范经营”,确保受托学生的健康、安全。
(五)建立中标企业退出机制。为实现更优质、安全的服务,中标企业需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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