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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30 18:45:39 字数:4045
【提纲】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二、监督检查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四、监督检查程序。五、监督检查处理。
国家保密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的监督管理
南宁市国家保密局负责对市属机关、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五条的行为予以处罚。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属机关、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市属机关、单位是否违反规定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
(一)日常检查,经常性对市属机关、单位实地开展保密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三)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联合执法大检查;
(四)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接举报、投诉、上级机关指定或者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后立案调查;
(二)实地检查核实是否存在违法情况;
(三)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情况的,依法定程序给予处罚;
(四)对违法行为人改正情况开展后续跟踪。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依法予以收缴。
(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政党纪处分。
(二)对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
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监督检查
南宁市国家保密局对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
……(文鼎文库www.wentop.com此处省略797字。不往下看了,点击下载全文)…… 
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十)是否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十一)是否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十二)是否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十三)是否有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
(一)日常检查,经常性对市属机关、单位开展保密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三)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联合执法大检查;
(四)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保密监督检查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检查对象;
(二)下发通知;
(三)听取介绍;
(四)查阅台帐;
(五)实地检查;
(六)面谈询问;
(七)情况汇总;
(八)反馈意见;
(九)限期整改;
(十)复核查验。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二)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三)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南宁市国家保密局对市属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属机关、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
(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十三)其他保密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
(一)日常检查,经常性对市属机关、单位开展保密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三)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联合执法大检查;
(四)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保密监督检查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检查对象;
(二)下发通知;
(三)听取介绍;
(四)查阅台帐;
(五)实地检查;
(六)面谈询问;
(七)情况汇总;
(八)反馈意见;
(九)限期整改;
(十)复核查验。
五、监督检查处理
对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以下处置:
(一)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到期未报整改结果,督促有权机关进行处理;
(三)到期已整改,经现场核实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促有权机关进行处理。
(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泄密案件的调查处理
南宁市国家保密局对市属机关、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属机关、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市属机关、单位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开展调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
(一)日常检查,经常性对市属机关、单位开展保密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三)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联合执法大检查;
(四)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接举报、投诉、上级机关指定或者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线索后立案调查;
(二)通过面谈询问、查阅台帐、实地检查核实是否存在违法情况;
(三)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情况的,依法定程序采取措施;
(四)对违法行为人改正情况开展后续跟踪。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调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政府拟公开信息的保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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