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深化理论武装工程,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二、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完善齐抓共管格局。三、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提升人大话语效力。四、深耕人大特色领域,彰显制度实践效能。五、强化风险排查化解,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六、锻造过硬工作队伍,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态势,研究部署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机关党组定期向常委会党组
汇报,常委会党组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告。强化对人大各类会议、活动、出版物、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内容的全面政治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确保所有履职活动和宣传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6.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分工落实。制定并公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每位党组成员既要抓好分管委室的业务工作,也要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成员定点联系1-2个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或机关党支部,定期开展
调研指导,及时掌握基层思想动态,指导化解潜在风险。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党组成员年度民主
生活会和
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和监督。
7.构建机关内部协同联动与压力传导机制。机关党组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具体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将意识形态管理融入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服务等各项业务环节。建立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研究室牵头,办公厅、各专工委室、机关党委共同参与,定期沟通情况,研判风险,协调行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责任链条。
8.完善考核问责与激励约束体系。修订《市人大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大幅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突出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纪律的考察。制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各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意识形态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责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激励,树立鲜明导向,推动责任落实由“软约束”变为“硬指标”。
三、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提升人大话语效力
9.实施人大新闻宣传“提质扩面”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十五五”开局之年人大履职重点,精心策划主题宣传。聚焦高质量立法,组织“良法善治护航发展”系列报道,深入解读法规草案的民意基础、制度创新和预期作用。聚焦高效能监督,开展“监督在线·实效追踪”专题宣传,全过程报道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既展现“一府一委两院”积极作为,也客观反映问题,推动整改。聚焦代表作用发挥,开设“代表风采·履职故事”专栏,深入挖掘各级人大代表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一线的生动实践和感人
事迹,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蓬勃生机。聚焦重要会议和节点,做好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结合国家宪法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纪念日等,策划举办专题展览、纪录片展播、纪实文集编撰等“七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
10.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传播矩阵。建强用好人大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增加互动功能,及时权威发布人大信息。主动对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及《中国人大》等行业权威媒体,建立常态化供稿与联动机制,积极推送高质量稿件,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化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共同打造“人大视点”电视专栏或网络视频节目,运用短视频、动漫、长图等新媒体形式,生动展现履职过程。线下,持续规范提升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宣传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人大工作的前沿阵地。编印发放《常委会公报》《代表之声》简报等出版物,精准服务代表履职,推动民生问题解决。
11.创新“参与式、互动式”舆论引导模式。改变单向灌输的宣传方式,策划开展“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立法听证网络直播”、“预算审查我参与”等互动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直观感受和认同感。围绕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利用网络平台开设专题讨论区,收集民智民意,并对采纳情况进行反馈说明。建立人大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就社会关注的人大立法、监督事项举行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主动设置议题,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文章、视频讲座等形式,围绕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进行权威解读和正面引导,壮大主流舆论声量。
12.严格执行宣传纪律与信息发布流程。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所有人大新闻宣传必须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履职重点。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b_m规定,对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报道,必须统一口径,严把关口。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完善“采、编、审、发、存”全流程管理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审核标准。涉及专业内容的稿件,须经相关专门委员会审核;重要会议报道、履职程序性稿件需进行程序符合性校验;所有对外发布信息最终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定期对机关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清查,确保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四、深耕人大特色领域,彰显制度实践效能
13.将意识形态引领深度融入立法全过程。在法规立项环节,加强价值导向审查,确保立法项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核心利益。在草案起草和审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平台,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法治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在法规解读和宣传环节,针对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组织起草部门、专家学者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解读,讲清楚立法的背景、目的、主要制度和各方权利义务,引导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自觉遵守。探索在部分民生领域法规中设置“实施效果意识形态评估”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