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对照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确保司法正确政治方向方面。(二)在带头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方面。(三)在带头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司法_改革方面。(四)在带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方面。(五)在带头发扬斗争精神,破解司法难题方面。(六)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法院铁军方面。二、问题根源剖析。(一)思想根源:理论武装不扎实。(二)政治根源:党性锤炼不经常。(三)作风根源:宗旨意识不牢固。(四)能力根源:专业素养不全面。(五)纪律根源:自我要求不严格。三、整改措施。(一)铸牢政治忠诚,把准司法方向。(二)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司法温度。(三)深化改革攻坚,增强司法效能。(四)从严管党治警,锻造司法铁军。(五)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示范引领。
法院领导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提纲
根据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聚焦“六个带头”,通过集体研学、个人自学、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统研读《_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权威著作,认真领会_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对纪律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再学习、再对标。通过全面对照检视,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现将个人
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确保司法正确政治方向方面
1.政治判断力存在“时差”。对“两个确立”蕴含的司法规律认识不够深刻,如同在迷雾中摸索前行,未能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在审理重大敏感案件时,政治眼光和法治思维融合不够,不能及时、准确地从政治高度审视案件的本质和影响,导致在判断案件走向和处理方式上出现偏差。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存在“温差”,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专章部署的司法实践要求把握不够精准,未能将会议精神充分融入到日常司法工作中,使得司法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时出现滞后。
2.政治执行力存在“落差”。落实“两个维护”存在“重表态轻转化”现象,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承诺,而在将政治要求转化为具体司法政策和实际行动时,创造性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探索和创新精神,不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对涉意识形态案件的政治把关不够严格,防范“颜_革命
理结果虽然在法律上合法,但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上却引起了争议。对“三同步”原则落实存在畏难情绪,2024年有2起yq应对迟缓。“三同步”原则是指在处理涉法涉诉yq时,要做到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_同步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应对yq的经验和能力,对“三同步”原则的落实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在面对yq时反应迟缓,处理不当。
2.党建业务“两张皮”。分管领域“党建+审判”品牌建设滞后,5个党支部中仅2个形成特色做法。在
党建工作中,未能将党建与审判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缺乏创新意识和实践经验,导致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相互脱节,无法形成合力。2024年研究党建工作时,有4次以业务工作替代专题部署,说明在党建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未能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党建工作在推动审判业务发展方面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3.民主集中“宽松软”。党组会议发言存在“三不”现象:不先发言怕影响他人、不深发言怕暴露不足、不真发言怕得罪领导。这种发言方式缺乏民主意识和担当精神,导致在党组会议上无法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2024年有3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论证不充分,说明在决策过程中,缺乏严谨的论证和分析,导致决策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在带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方面
1.群众立场“温差”。2024年下沉法庭
调研6次,但“三同”式调研仅1次,发现问题的深度不够。“三同”式调研是指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但在实际调研中,由于缺乏深入基层的决心和耐心,未能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导致发现问题的深度不够,无法为群众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对12368热线反映的诉讼费退费慢问题督办不力,平均办理周期达23天。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时,缺乏责任心和紧迫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督办,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便民服务“堵点”。智慧法院建设存在“重建设轻应用”,电子送达率仅68%。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过于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技术的应用,而忽略了实际使用效果和用户体验,导致电子送达等便民服务措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影响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老年人等特殊_诉讼服务不够贴心,适老化改造推进缓慢。在司法服务中,未能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等特殊_的需求和特点,缺乏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导致老年人在参与诉讼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影响了他们的司法获得感。
3.实质正义“短板”。裁判文书说理存在“三化”:法条堆砌化、逻辑程式化、语言晦涩化。这种裁判文书说理方式过于注重法律条文的罗列和逻辑的推导,而忽略了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诉求的深入分析和回应,导致裁判文书缺乏说服力和公信力。2024年分管领域信访案件中有15%属“案结事未了”,说明在处理案件时,未能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导致案件虽然在法律上已经结案,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隐患,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在带头发扬斗争精神,破解司法难题方面
1.攻坚克难“软肋”。面对长期未结案件存在畏难情绪,3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仍有8件。长期未结案件往往是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在面对这些案件时,由于缺乏信心和勇气,往往选择回避和拖延,导致案件积压,影响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力度不够,审判权力监督机制创新不足。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未能充分认识到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具体的改革措施和方法,导致审判权力监督机制存在漏洞,无法有效地防止司法腐败和不公。
2.风险防范“盲区”。对“套路贷”等新型案件的风险预判不足,2024年有3起引发_信访。“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犯罪,其手段隐蔽、危害极大。在面对此类案件时,由于缺乏对新型犯罪的了解和研究,未能及时识别其中隐藏的风险,导致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出现失误,引发_信访。网络a全意识不强,分管领域有2次因操作不当导致数据泄露。在信息化时代,网络a全是司法工作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网络a全意识,对网络a全管理不够重视,导致数据泄露事件时有发生,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3.正风肃纪“短板”。对干警业外行为监督存在“三不”: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在工作中,往往只注重对干警工作时间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忽略了对干警业外行为的关注和约束。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手段,导致对干警业外行为的监督存在漏洞,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的不良行为。2024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仅5人次,说明在正风肃纪方面存在力度不够的问题,未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干警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防止问题_。
(六)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法院铁军方面
1.“一岗双责”虚化。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次数未达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未能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投入,导致专题研究次数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分管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发现3个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由于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工作方法,对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一些潜在的廉政风险未能及时发现,防控措施也不够具体和有效。
2.作风建设“顽疾”。落实纪律规定精神存在“疲劳综合征”,2024年分管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