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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某市纪委监委“三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7 20:02:28 字数:4123
【提纲】一、工作成效。(一)压实责任链条,制度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二是创新协作机制。三是深化政治监督。(二)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办案质效得到新提升。一是案件查办量质齐升。二是数字赋能精准监督。三是案件质量闭环_。(三)坚持严管厚爱,干部队伍建设展现新气象。一是实施“青廉工程”筑牢思想根基。二是搭建实战平台锤炼过硬本领。三是创新培训模式提升专业能力。(四)突出纪法贯通,学习培训质效取得新成果。一是强化全员培训覆盖面。二是深化以案促学实效性。三是创新纪法建议督评机制。二、存在的问题。(一)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规范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仍需打通。一是制度执行存在“温差”。二是制度衔接尚有“断点”。三是监督精准度有待提升。(二)办案理念存在偏差,法治化思维的全流程贯穿仍有不足。一是“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根深蒂固。二是证据标准把握不一。三是案件审理“关口”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队伍结构存在短板,正规化管理的系统性仍需加强。一是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二是干部培养体系不够系统。三是内部管理监督仍有盲区。三、下一步督导工作打算。(一)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清单化精准督导。(二)聚焦关键环节,推动堵点难点破局。(三)强化效果评估,构建常态化长效机制。
关于对某市纪委监委“三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报告
根据省纪委监委年度工作部署,省督导组于近期对*市纪委监委2025年以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市“三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总体来看,*市纪委监委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将“三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牵引,坚持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在夯实基础、提升质效、建强队伍上持续发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压实责任链条,制度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纪委监委对标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1+8”实施方案,将“三化”建设细化为32项重点任务和86条具体措施,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的工作闭环。同时,及时修订《*市纪委监委工作规则》等核心制度12项,确保议事决策、权力运行有章可循。二是创新协作机制。为破解监督力量分散、联动效能不高等难题,建立健全了“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6项,有效整合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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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炼过硬本领。选派23名业务骨干赴省纪委监委参与粮食购销、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专项工作,安排17名干部进行为期6个月的全脱产轮岗交流,在实践中提升综合素养。在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竞赛中,*市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3名干部分别在笔录制作、案件分析等单项竞赛中夺魁。三是创新培训模式提升专业能力。常态化举办“纪检监察大讲堂”,邀请省内业务专家和法学教授授课24期,累计培训2800余人次。创新开展“情景模拟+复盘推演”实战演练16场,通过模拟谈话突破、构建证据链等仿真场景,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
(四)突出纪法贯通,学习培训质效取得新成果。一是强化全员培训覆盖面。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系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新颁布法规的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纪法培训覆盖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向基层一线倾斜,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问题。二是深化以案促学实效性。针对查办的招投标领域系统性腐败案件,组织拍摄《迷失的“掌门人”》等警示教育片3部,组织1.2万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推动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7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92项,实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三是创新纪法建议督评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评估”闭环管理模式,对近年制发的136份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验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督促整改“纸上落实”问题27个,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2项,将纪法约束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导组也清醒地看到,对照高标准严要求,*市纪委监委“三化”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规范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仍需打通。一是制度执行存在“温差”。督导发现,市纪委监委层面制定的制度体系较为完备,但向基层传导过程中存在衰减现象。部分县(区)纪委和乡镇(街道)纪委对制度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存在线索处置超期、初核程序不规范、谈话笔录制作不严谨等问题。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尚未完全树立,部分制度在基层成了“稻草人”。二是制度衔接尚有“断点”。部分制度之间存在衔接不畅、更新滞后的问题。随着监察_改革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但部分内部工作流程、协作配合机制未能及时跟进修订,影响了工作效率。如“巡纪联动”机制虽已建立,但在信息共享的即时性、成果运用的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三是监督精准度有待提升。“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在宏观预警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对一些深层次、隐蔽性、变异性的新型腐败问题,数据模型的穿透力和识别精准度还不够,对“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的监督仍主要依赖传统方式,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办案理念存在偏差,法治化思维的全流程贯穿仍有不足。一是“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根深蒂固。部分办案人员仍习惯于“结果导向”,在办案过程中对程序正义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432个问题中,程序类问题占比超过40%,主要表现为取证不合规、文书不规范、措施使用审批手续不完备等,反映出法治化思维尚未内化为所有干部的行为自觉。二是证据标准把握不一。虽然建立了质量评查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办案部门、不同办案人员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三性”审查标准存在差异,尤其是在定性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界限上,对证据链的完整性和排他性要求把握不够统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三是案件审理“关口”作用发挥不充分。案件审理部门在部分案件中,对于前端办案部门的程序瑕疵和证据短板,存在迁就照顾、把关不严的情况,未能完全发挥其作为案件质量“最后一道防线”的监督制约作用,自我纠错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队伍结构存在短板,正规化管理的系统性仍需加强。一是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面对金融、国企、工程建设等领域日益复杂的腐败案件,纪检监察队伍中既懂纪法又懂经济、审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高层次专业人才吸引难、留住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现有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二是干部培养体系不够系统。尽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轮岗,但对年轻干部的长远成长路径规划尚显不足,系统性的培养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轮岗交流存在“浅尝辄止”现象,部分干部轮岗后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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