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工作目标。二、重点范围。(一)居住出租房。(二)高层民用建筑。(三)人员密集场所。(四)“九小场所”。(五)工业企业。三、职责分工。四、整治重点。(一)合用场所。(二)电动自行车管理。(三)用电管理。(四)用火管理。(五)装修材料。(六)安全疏散。(七)消防车道。(八)设施器材。(九)宣传教育。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形势。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消防安全的指导工作,加强与各有关线办的沟通协作,强化排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步落实对工业企业和各社区沿街店铺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经济发展办公室落实对综合商贸体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社会事务办公室落实教托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对z-教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市场监管局X所落实对大型餐饮(200平方以上)、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各派出所落实对出租房重点是10人以上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各村(居)、社区抓好对属地九小场所、高层建筑、出租房、多业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各村(居)、经合社、各线办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清“五大”领域底数,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四、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按照《X市X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进电瓶车的全链条整治。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燃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不得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六)安全疏散。依照《X街道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突出解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清理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的问题。落实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的要求。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宣传教育。单位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居民层面要落实“三查三清三关”宣传(查防火门关闭、查通道畅通、查电线套管;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五、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