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为官不为”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强化认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表现形式。二、主动作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一要建立各种典型“为官不为”案例的警示公示机制。二要从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三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高达81.17%的公务人员认为,“喜欢做表面工作,不考虑事实工作效果”是当前“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喜欢在工作中“铺摊子”“乱作为”,脱离实际需要,搞缺乏科学论证的“华而不实”的“样板工程”,既浪费了政府资源,也损害了群众利益。
“唯上级与领导安排”适从,忽视本职工作要求。有的基层党员干部抱有“少操民众闲心,多讨领导欢心”的工作心态,存在“在其位,不谋其政”“责任观缺失”“服务宗旨意识淡薄”等工作弊病,喜欢围着上级安排转,使自己本职工作成为“副业”:上级重视,自己就重视;上级不重点关注,自己就糊弄,从而养成等、靠、要,以及一门心思迎合领导等错误思想。
习惯“无过式”的绝对稳妥工作,固守条条框框却回避真问题。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紧抠文件字眼,尽力避免犯错担责(
调研显示,有60%多的基层科级以上干部认为,存在“死抠政策字眼,教条理解政策”的现象)。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凡事必上报,出事好推责。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热衷于传达布置,落实却乏力(调研中有62.46%的受访者认为基层存在“重传达,轻落实”的现象),“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在贯彻落实上下真功夫。
忙于制造新闻数据,存在数据形式主义。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热衷于媒体宣传,只顾面子不顾里子;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片面夸大单个指标优势,重达标率、满意度等数据,千方百计使数据表现趋近完美;有的基层党员干部过度依赖网络资源,在撰写工作报告或
总结时,不搞真调研,而是依赖于对网络资料数据的搬运。
二、主动作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为官不为”问题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紧盯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纠治。治理基层党员干部隐性“为官不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要建立各种典型“为官不为”案例的警示公示机制。建立基层典型“为官不为”案例公示机制。全省、各地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应定期及时梳理“为官不为”尤其是隐性“为官不为”的典型问题,并定期报送,借助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公开“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同时,科学界定典型案例信息公开范围。对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列举,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准确划清“公开”“b_m”“隐私”的界限。
二要从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对“真干实干”党员干部的考核激励。优化基层考核激励制度,加强考核中的群众满意度评价比重,加大对服务发展成效明显、造福群众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的激励力度,对“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实施相应惩戒。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容错纠错的目标原则、工作流程、适用主体、范围以及相应配套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区分“不为”之过与“有为”之过,鼓励后者而杜绝前者。同时,厘清“犯错”单位或个人的问题和原因,制定适用于容错免责的整改措施,履行科学求证、征询民意等程序。
三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巩固传统监督“阵地”。设立“为官不为”举报电子邮箱、党风政风监督平台等;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群众来电来访承诺制度;发挥好基层人大的监督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座谈会、基层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开门监督”的形式,使人民群众能够广泛参与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鼓励群众对隐性“为官不为”行为按正常途径时时举报,实现立举立查立纠;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