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民富县强新×,是对×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回应,是各级干部的的政治担当。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把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指导,转化为加快水清民富县强新×建设的实际成果。
二、全力配合支持
配合支持好市委巡察组工作,不仅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也是对我们党性观念、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一次重要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全力支持、全力配合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凡是召集的会议,必须精心准备、准时参加;凡是交办的事项,必须即刻办理、按时回复。在巡察期间,巡察组领导要开展走访问询、个别谈话等,任何人不得推脱,必须随叫随到。要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按照巡察组要求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场所,建立和保持全天候联络机制,周密、细致、全面地为巡察组工作开展提供一切必要条件。
三、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的重要体现。从县委常委到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完善_机制、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作为落实举措、推进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各类资料,积极主动
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确保市委巡察组能够全面了解、准确掌握真实情况。特别是×个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反映问题,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虚心接受巡察监督,认真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巡察期间,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县处级领导和乡镇党政正职、县直部门负责人外出,要向县委请假,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县或无故不参加县里相关会议。
四、全面整改提升
市委巡察组来我县巡察,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检查,更是对我们的指导帮助。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襟怀坦白地接受巡察监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查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答复;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对巡察组交办的案件,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绝不纵容姑息;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深刻剖析、综合施策、全面整改,力求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