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追踪项目清单》的项目都必须纳入各层级经营机构的重点追踪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条重点追踪项目的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开发责任的落实、客户开发与维护、信息跟踪及筛选、投标策划、资源投入、过程_和组织实施等。
第十一条地区经营部、办事处主责对重点追踪项目进行管理和实施;_经营保障中心协助做好在京或相关地区的有关工作;经营开发中心指导、监督和服务于对重点追踪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所有重点追踪项目的开发,必须要实行项目开发责任制,要明确项目开发的责任领导和开发实施的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在区域经营机构的领导下,必须对本重点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负责。要形成“人人肩上有项目,个个项目有人跟”,对失职、渎职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情况实施问责和处罚。
第十三条客户维护要结合重点项目开发的推进情况实施分层、分级管理。
1.办事处主责、投标子(分)公司配合,重点对客户的中层、基层的客户进行开发和日常性维护,并依据重点开发项目的推进进程,向地区经营部提出组织对高层客户进行开发或维护的建议。
2.地区经营部主责统筹和组织对重点开发项目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工作,重点组织对高层客户的开发并进行日常性的维护;制定重点开发项目高层客户的开发、维护计划和开发、维护方案,并主责牵头组织和实施。
3._经营保障中心协助、配合相关地区经营部,做好重点开发项目涉及在京有关客户的开发、维护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部委、驻京大企业、铁路总公司、中铁设计集团以及股份公司等重要客户的日常维护工作。
4.经营开发中心对重点开发项目的客户管理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并依据地区经营部的高层客户维护计划,协助做好或及时参加相关维护活动。
第十四条区域经营机构对重点开发项目的信息收集要全面、及时、准确、多方位,在认真筛选和分类整理后,要做好信息的有效传递和运用工作。信息工作要覆盖项目开发及投招标工作等全过程。重点项目开发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包括:业主名称及主要负责人、项目类别、工程概况、设计单位、建设规模、招标模式、招标计划、对手情况、设计概算等开发工作的全过程信息。
第十五条为了有效的开展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中标率,凡被列入《xx年度重点追踪项目清单》的项目都必须编制投标策划,并根据项目开发及推进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1、办事处是重点项目投标策划书编制、实施主要责任单位,重点项目确定后15天内要将书面“项目标前策划书”报送地区经营部,地区经营部在接到书面策划10天内完成指导和修正工作后,报送集团公司经营开发中心相关市场部。
2.地区经营部主责承担本区域内重点项目开发投标策划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的重点项目投标策划书的质量和策划的实施负责。
3、“项目标前策划书”按照中铁一经〔2018〕274号《国内基建施工项目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
4、项目投标结束后,地区经营部、办事处要对“项目标前策划书”的效果进行
总结评价,集团公司经营开发中心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抽查评价结果。
第十六条对重点开发项目的资源投入必须得到强化和保证,尤其是对项目开发责任领导、责任人的配置、项目开发过程中各种资源的需求、投标过程中投编标人员及投标项目经理、投标业绩的使用等各种资源配置必须得到优化和满足。
第十七条重点项目开发过程的_必须得到落实,策划工作必须得到有效推进,要以重点促推进,以环节保过程,使各项推进工作的目标必须得以实现。
第十八条重点项目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