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文鼎文库首页

中铁建化建能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内部统计规则

发布时间:2020/10/30 18:47:48 字数:3346
【提纲】7、中标日期8、业主单位9、工程概况。3、铁路专用线4、其它铁路。3、二级及以下公路4、公路维养、加固等。5、磁悬浮交通6、APM(旅客自动捷运系统)。3、机场工程:4、其它工程:不属于以上八种类别的项目。1、对区域经营机构的统计。2、对投标子(分)公司的统计。4、未经批准给外部单位提供内部统计资料。
中铁建化建能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内部统计规则
 
总则
 为规范集团公司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内部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全面,提高统计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 本规则仅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国内基建项目的新签合同额内部统计工作。
 集团公司将所有国内基建中标项目对相关地区经营部和子(分)公司实行双向同步统计。
 经营开发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内部统计,地区经营部负责本地区及下辖各办事处的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统计,各子(分)公司经营开发部负责本公司的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统计。
 所有上报的新签合同额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各地区经营部、办事处和子(分)公司对于中标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
 内部统计数据属于集团公司的商业机密,应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统计依据及内容
 国内基建新签合同额统计的原始依据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报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施工
……(文鼎文库www.wentop.com此处省略652字。不往下看了,点击下载全文)…… 
指项目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所属地区经营部。
 使用资质是指投标所使用的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资质。
 中标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为准。
 业主单位是招标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合同的甲方。
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简介、重难点工程、项目工期等。
 
统计规则
 对于总价合同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约定的中标价值计入统计。对于不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计入统计。当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值与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款不一致时(如合同增加甲供料价格或取消暂定金等情况),以较高者计入统计。
 对于单价合同项目,使用预估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中标价值,计入当年中标统计。中标时设计图不完整、工程量无确切数据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办事处与中标单位共同根据相关施工组织安排计算和预估项目价值,经地区经营部审核通过、经营开发中心批准后,计入当年中标统计。项目竣工结算后,结算价超过当年计入中标统计的差额,可计入结算年度新签合同额中标统计。
 对于无单价也无工程量的在建工程续建合同(原中标项目的新增工程量),比照前期在建工程的单价及估算工程量计算中标价值,计入当年中标统计。项目竣工结算后,结算价超过当年计入中标统计的差额,可计入结算年度新签合同额中标统计。
 对于集团公司(包括各子(分)公司)与集团公司外部单位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项目,中标额以联合体协议中所列额度计入统计。其中与股份公司或所属投资公司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项目,中标额以施工合同价值计入统计,无合同时可以股份公司或所属投资公司文件形式下发的、有正式文号且加盖公章的分劈函所列额度计入统计。
配合股份公司及所属投资公司中标的项目,以股份公司或投资公司内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有正式文号且加盖公章的分劈函所列额度计入统计。
对于二次经营项目(包括变更、调价、索赔等),以成本管理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可按股份公司规定计入集团公司当年新签合同额统计,但不计入地区经营部、办事处和各子(分)公司。
 
统计额度分劈
仅涉及一个地区经营部且仅有一个投标子(分)公司的中标项目,中标额全部计入该地区经营部和该子(分)公司。
涉及两个及以上地区经营部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子(分)公司的铁路中标项目,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分劈中标额后计入统计:
1、对区域经营机构的统计。
1)中标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与所属铁路局(公司)所在地分别在两个地区经营部,原则上主导投标的地区经营部按中标额的80%~90%计入中标统计,配合投标的地区经营部依据配合工作的贡献大小按中标额的10%~20%计入中标统计。集团公司的《年度铁路项目追踪计划表》中,未被列为投标配合单位的地区经营部,不参与中标项目营销额的分配和统计。
2)中标项目所在地与业主单位所在地分别在两个地区经营部,原则上主导投标的地区经营部按中标额的85%~95%计入中标统计,配合投标的地区经营部按中标额的5%~15%计入中标统计。
2、对投标子(分)公司的统计。

1)由两家及以上子(分)公司共同参与投标的中标项目,其中标额分劈原则上按各参与投标子(分)公司专业工程价值的80%~100%计入各投标子(分)公司统计。
2)两个及以上参与投标子(分)公司为同专业时,按照主导投标子(分)公司70%~80%、配合投标子(分)公司20%~30%的比例酌情分劈统计中标额。
3)未参加项目开发、追踪和投标工作的子(分)公司,原则上不得参与中标额的分劈。但长期在办事处的组织下参与维护业主单位、对中标项目贡献较大的子(分)公司,即 ……
预览结束,全文3346字,当前显示2053字,还剩1293字
本文6
  下载全文  
下载此文档(WORD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