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主要工作与成效。(一)资产规模持续壮大,家底情况初步摸清。(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管理框架基本形成。(三)关键环节监管加强,管理秩序趋向规范。(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监管手段有所创新。(五)盘活存量探索起步,使用效益意识增强。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一)管理_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二)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执行落地存在偏差。(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较薄弱,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四)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不高,盘活利用亟待破题。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凝聚资产管理合力。(二)进一步理顺_,明晰权责边界,构建协同高效监管格局。(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标准体系,推动管理规范精细运行。(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五)进一步聚焦效益,创新盘活方式,促进资产价值最大化实现。(六)进一步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关于2025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营和保值增值,X月X日至X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XX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县
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专题
汇报,实地察看了县文化中心、县体育中心、部分闲置校舍及乡镇卫生院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主线,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
(一)资产规模持续壮大,家底情况初步摸清。截至2025年底(或最新统计时点),全县纳入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约为XX亿元(具体数据需核实),较上年度增长X%。资产构成涵盖房屋及构筑物、通用及专用设备、车辆、文物陈列品、图书档案以及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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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时录入资产卡片信息,动态更新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目前,全县大部分一级预算单位已接入该系统,实现了资产数据的在线填报、审核和汇总。部分单位开始探索利用条形码、RFID等技术进行资产实物管理。系统应用为资产统计报告、分析预警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提供了技术支撑,资产管理正在从传统手工台账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
(五)盘活存量探索起步,使用效益意识增强。面对部分领域资产闲置与配置不足并存的矛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始重视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例如,对因学校布局调整产生的闲置校舍,部分通过改造用于发展乡村养老、托幼、文化等公益事业;对_政机关办公用房,通过统一权属登记、统筹调配,提高了使用效率;对一些闲置的通用设备,尝试在单位内部或跨部门进行调剂使用。这些探索为下一步大规模、系统性盘活闲置资产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也清醒地看到,对照法律法规要求、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管理效能和资产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管理_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一是管理职责存在交叉与空白。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资产(如教育、卫生、文化、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大型设施设备、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职责在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界定不够清晰,存在“多头管理”或“管理真空”现象。例如,一些乡镇的敬老院、文体活动中心等资产,产权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主体模糊,既未有效纳入县级统一监管体系,乡镇政府也未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和实物管理。二是集中统一监管力度不足。现行管理_下,资产实际分散占有在各使用单位,财政部门综合监管的抓手有限,难以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高效统筹和优化配置。跨部门、跨层级的资产调剂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观念依然存在,导致资产配置苦乐不均,部分资产闲置与另一些单位资产紧缺并存。三是机构与人员力量严重薄弱。县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专职人员普遍仅有2-3人,且往往身兼多职,面对全县数百家行政事业单位、数百亿的资产总量,监管力量捉襟见肘。许多基层单位缺乏专职或稳定的资产管理人员,多为财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兼任,业务不精、变动频繁,管理基础不牢。
(二)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执行落地存在偏差。一是部分领域制度缺失或滞后。对于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如市政道路、桥梁、公园、水利设施等)、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等类别的管理,尚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存在“制度盲区”。部分早期制定的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亟待修订完善。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到位。资产配置预算约束刚性不足,存在超标准、超规模配置现象;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内部领用、移交、盘点制度流于形式,账实不符问题仍然存在;资产处置有时未能严格执行公开程序,存在“内部处理”、“协议转让”等不规范情况;资产收益未能做到应收尽收、及时上缴。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困难。因多次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基建项目竣工未及时决算转固、接收捐赠资产手续不全等原因,形成了一批权属不清、价值不明、账实不符的历史遗留资产,长期挂账或游离于账外,核销处置缺乏明确政策依据和操作路径,成为管理难点。
(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较薄弱,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一是资产家底仍需进一步摸清摸实。虽然开展了清查,但部分单位资产卡片信息不全、不准,特别是土地、房屋等重大资产的确权登记率不高,存在未登记、已拆除未销账、已投入使用未转固等情况。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工作推进缓慢,大量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尚未纳入法定报表体系。二是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任重道远。现有管理系统功能相对单一,侧重于静态统计和卡片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公物仓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不够,未能形成管理闭环。系统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动态更新不及时,大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较弱,距离“一网通管”、“智慧国资”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管理队伍专业能力亟待加强。现有资产管理人员中,熟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业务培训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部分管理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系统操作不熟,影响了管理效能。
(四)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不高,盘活利用亟待破题。一是资产闲置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视察中发现,部分办公用房、专用设备、老旧的培训中心等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长期闲置。一些单位“重购置、轻管理”,“重占有、轻效益”,缺乏成本效益观念。二是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单位之间壁垒森严,大型仪器设备、场馆设施等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低,重复购置、低效使用问题突出。县级层面缺乏统一的资产调剂平台(公物仓)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推动共享共用。三是市场化、专业化盘活手段运用不足。对于具备条件的闲置资产,通过市场化方式(如专业化运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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