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深刻领悟《条例》的时代意义与法治内涵。二、结合实践思考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三、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平安建设的实干者。二要能听懂兄弟单位的语言,理解他们的工作职责和难处。
025年的今天,这个数字持续保持在98%以上的高位运行。这背后,是无数政法干警和基层工作者的默默付出,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群众安全感越高,对我们的要求也就越高。《条例》的出台,正是对这种新期待的郑重回应。它用法言法语,将党委、政府“保一方平安”的决心和承诺具体化、条文化,告诉老百姓,你的安全感,有法律来守护。这无疑是一颗强有力的“定心丸”,让人民群众对未来的安定生活有了更坚实的法治预期。
最后,这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线图”。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再依靠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运动式治理,也不能仅仅依赖少数几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构建了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宏大框架。它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清晰界定了在平安建设这个大舞台上,谁是主角、谁是配角,各自该唱什么戏、担什么责。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协调不畅的局面,为我们整合社会资源、凝聚治理合力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从维护_全,到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到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再到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条例》的每一项规定,都在引导我们走向更加科学、精细、高效的治理模式。
二、结合实践思考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如果说理解《条例》的重大意义是“知其然”,那么,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就是“知其所以然”。学习《条例》,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更要结合我们*市的实际,结合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去深入思考和
体会。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我个人的、或许还不成熟的思考。
第一个体会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下好风险防范的“先手棋”。过去,我们的工作习惯常常是“亡羊补牢”,事情发生了,再去处置、去打击。这种方式虽然必要,但成本高、代价大,给群众造成的伤害也难以挽回。平安建设的最高境界,不是出了事能摆平,而是能够预见风险、防患于未然。《条例》通篇都贯穿着“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理念。这要求我们的思维方式必须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我常常在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是要做“救火队员”,还是要做“防火巡查员”?答案不言而喻。做“防火巡查员”,就要求我们具备见微知著的能力。社会上的一个小小苗头,网络上的一个yq热点,邻里间的一句口角纷争,都可能是一场重大风险的“青萍之末”。我们要学会从海量的社会信息中敏锐地捕捉风险信号,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风险处置在初始阶段。这就像中医里的“治未病”,病未起而先防之,这才是大智慧,也是对人民群众最负责任的态度。
第二个体会是,必须坚持“协同共治”,唱响多元解纷的“大合唱”。在我多年的政法工作中,有一个很深的感触:很多看似复杂的社会矛盾,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独立解决的。比如,一个涉及征地拆迁的纠纷,可能牵扯到规划、住建、人社、信访等多个部门;一个关于环境污染的投诉,背后可能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深层次矛盾。如果各部门都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信息不互通,工作不衔接,就很容易形成“九龙治水”的困局,最终问题悬而不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条例》强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就是要打破这种部门壁垒和行业分割。平安,从来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专利,它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法委要牵头抓总,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要协同作战,教育、卫健、民政、工会、妇联等各行各业也要主动跨前一步,互相补台、互相支持。我们*市有着深厚的地域文化,乡情、亲情、邻里情是重要的社会资本,要善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乡贤耆老的作用,构建起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理网络。只有当整个社会都动员起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平安的根基才能真正牢固。
第三个体会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激活基层治理的“新引擎”。我们正处在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社会风险的形态、群众需求的内容、犯罪分子的手段都在不断变化,如果我们还固守着老经验、老办法,就必然会落后于形势。我们*市的特点是民营经济活跃,对外交流频繁,这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形态更加多元,人员流动性更大,治理的复杂性也更高。《条例》鼓励我们“推进科技与平安建设融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一方面,要“守正”,就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好群众路线。这是我们的传家宝,任何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