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这次调度会,主要任务是全面梳理、分析研判2025年上半年巡察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目的是为了
总结经验、找准症结、明确方向、压实责任,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确保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是巡察工作的核心成果,其办理质效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直接体现了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决心和力度。如果线索移交后石沉大海、处置不力,那么前期再精准的“政治体检”也会失去意义,甚至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每一个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回顾上半年的巡察工作,我们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发力,对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开展了政治巡察,发现并移交了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问题线索。总体来看,这些线索呈现出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涉及经
深挖一层、扩线排查,未能透过业务问题发现背后的政治责任、纪律作风问题;有的满足于对个别具体问题的处理,未能举一反三,推动所在领域或系统的综合治理;有的在定性把握上不够精准,存在简单化处理的倾向。成果运用的“乘数效应”尚未充分释放。问题线索办理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处理几个人、追回几笔钱,更重要的是通过剖析个案,查找制度漏洞,推动完善治理。目前,我们在将线索办理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转化为制度规范建设、转化为深化改革动力的方面,做得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惩、治、防”有机结合的链条有待进一步贯通。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考验的是我们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一份问题线索都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重托,拖延办理、敷衍办理,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
我们要在提升线索办理的精准性上持续下功夫。精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对于巡察移交的线索,不能“一刀切”,必须进行精细化的分类处置。要建立更加科学的线索评估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巡察办和相关专业部门,对线索的可查性、成案价值、风险等级进行综合研判,区分轻重缓急,明确优先顺序。对于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的重点线索,要集中优势兵力,成立工作专班,直查快办,力争在短期内取得突破;对于反映笼统、需要进一步甄别的线索,要运用谈话、函询、查询等多种方式予以了解核实;对于涉及_机制层面或政策性问题的线索,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确保每一个结论、每一项处理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我们要在提升线索办理的协同性上凝聚新合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不是一句空话,必须在线索办理这个关键环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巡联动工作机制,在线索移交、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各个环节,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巡察机构要发挥熟悉情况的优势,在线索核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的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要加强与组织、审计、
财政、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好“组合拳”,形成系统集成的监督力量。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打通数据壁垒,为线索分析研判和精准核查提供技术支撑。
我们要在提升线索办理的规范性上实现新突破。规范化、法治化是提升线索办理质效的根本保障。要严格时限管理,对巡察移交的线索,建立专门的台账,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账督办,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石沉大海。要规范办理流程,从线索接收、分发、研判、审批到核查、处理、反馈,每一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强化内控机制,严格遵守b_m纪律、办案安全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的发生。
我们要在提升线索办理的实效性上展现新作为。线索办理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促进治理上。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核查属实的问题,不仅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更要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内部监管。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