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的特殊意义。二、把握关键环节,以“绣花功夫”推进认定核查精准化。一要把好“政策关”。二要把好“核查关”。三要把好“民主评议关”。一要动态监测。二要动态帮扶。三要动态退出。一要数据共享。二要联合审核。三要宣传联动。三、强化责任担当,以严实作风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一要压实责任链条。二要严格督导考核。三要严守纪律底线。四要注重宣传引导。
在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专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就业困难_帮扶的最新要求,聚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目标,扎实做好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刚才,民政办、人社所分别解读了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我都完全同意。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既是工作部署,也是和大家谈心交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的特殊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更是“六稳”、“六保”工作的首要任务。_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_中的“短板”,往往是因病、因残、因学、缺乏技能或年龄偏大等原因导致就业无门、生活困难的_,他们的生活质量直接关系着全乡_和民生温度。
从全乡当前情况看,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部分传统产业岗位收缩,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加大;另
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8类_),明确“负面清单”(如拥有经营性车辆、房产超标、拒绝接受就业培训等情形不得认定)。今天会后,各包村干部要把政策手册发放到每个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宣讲等方式,把政策讲清、讲透,特别是要讲清楚“哪些人能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多久”,避免群众“来回跑、反复问”。
二要把好“核查关”。核查不能停留在“看表格、对身份证”,必须“沉下去、摸实情”。各村(社区)要组建由“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组成的核查小组,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查家庭收入,不仅要算工资性收入,还要算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特别是要核实低保金、养老金、临时救助金等是否纳入计算;二查家庭资产,要看住房条件(是否有多套房产)、车辆情况(是否有非营运机动车)、存款情况(是否超过当地规定的资产限额);三查实际困难,要通过走访邻居、询问村医、查看病历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是否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是否需要赡养或抚养未成年人等。比如,*村李婶申请认定,表面看有2亩果园,但经核查发现果园因病虫害几乎绝收,丈夫瘫痪在床,女儿读高中,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纳入认定范围。
三要把好“民主评议关”。认定结果必须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各村(社区)要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乡贤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现场宣读申请人情况,逐一讨论表决,评议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群众举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必须重新核查,坚决做到“群众不满意不通过、情况不清楚不通过”。
第二,动态管理是关键,必须织密“跟踪服务网”。就业困难人员的状况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可能通过帮扶实现就业,有的可能因突发情况再次陷入困境。去年,我们对全乡237名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了台账,但半年后抽查发现,有12人实现了灵活就业却未及时申报退出,有8人因大病复发需要重新评估,这说明我们的动态管理还存在漏洞。今年,要重点做好“三个动态”:
一要动态监测。各村(社区)要建立“月走访、季更新”制度,每月由包联干部上门走访,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状态、收入变化、家庭困难等情况;每季度与人社所、民政办数据共享,比对社保缴纳、低保发放、医疗救助等信息,确保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要动态帮扶。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能“一认了之”,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要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比如联系本地服装厂、合作社开发适合的公益性岗位;对暂时无法就业的,要落实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兜底政策;对因残因病的,要协调残联、卫健部门提供康复支持和生活帮扶。
三要动态退出。对通过就业实现稳定收入(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的,要及时启动退出程序;对死亡、户籍迁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立即取消资格,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第三,部门协同是保障,必须拧成“一股绳”合力攻坚。就业困难认定涉及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
税务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会影响整体工作质效。去年,有群众反映“申请材料反复交、多个部门来回跑”,暴露出部门联动不够的问题。今年,我们要着力构建“信息共享、协同办理、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要数据共享。由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共享平台,人社所负责提供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缴纳数据,民政办负责提供低保、特困人员数据,乡村振兴办负责提供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数据,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数据,税务部门负责提供个体经营收入数据,通过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潜在对象。
二要联合审核。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申请,由分管副乡长牵头,组织人社、民政、村(社区)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现场核查资料、听取意见,避免“踢皮球”“打太极”。
三要宣传联动。宣传办要联合各村(社区),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方式,重点宣传认定后的帮扶政策(如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让群众明白“认定不是终点,而是获得帮助的起点”。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