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明确监察职责权限,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效能。(三)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二、立足岗位职责,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一)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一是严格审核案件事实和证据。二是准确适用党纪国法。三是强化程序意识。(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加强实践锻炼。三是建立业务交流机制。(三)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入剖析案件原因。二是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日常监督。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三、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规范监察行为。(三)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二是规范移送程序。三是加强证据衔接。(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
交流发言:学深悟透《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_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市纪委常委,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
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把握核心要义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_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条例》明确规定,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是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守的政治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方面,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机关党委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监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监察职责权限,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效能。《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细化,为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案件审理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
深入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干部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针对《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帮助干部深入理解《条例》精神,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是加强实践锻炼。通过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方式,让干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选派干部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让他们在实战中锻炼成长。
三是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研讨会,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做法,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审查调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要达到惩治腐败、预防犯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我们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职能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
一是深入剖析案件原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和处理,还要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供依据。
二是提出纪检监察建议。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对发案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四)加强机关
党建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
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良好的
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我们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通过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_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要求和法律适用。二是广泛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拓宽法律知识面,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动态学习,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确保在工作中能够准确适用法律。
(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规范监察行为。在监察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一是严格遵守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确保程序合法、规范。二是依法采取监察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等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制作监察文书,确保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准确、表述严谨,体现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是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关键。我们要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司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二是规范移送程序。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确保案件移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证据衔接。注重与司法机关在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确保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有效衔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