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心系民生冷暖,在精准救助中筑牢兜底保障防线。(一)织密政策网,让救助体系更有广度。(二)瞄准精准度,让救助对象更有准度。(三)提升服务力,让救助过程更有温度。二、情牵夕阳红,在提质增效中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一)夯实硬基础,让养老设施更有承载力。(二)做优软服务,让养老质量更有保障力。(三)激活新动能,让养老产业更有发展力。(四)筑牢关爱网,让养老环境更有亲和力。三、夯实基层基础,在共建共享中激活社会治理新动能。(一)建强主阵地,让基层组织更有凝聚力。(二)激发自治力,让基层民主更有生命力。(三)提升服务效,让基层服务更有吸引力。(四)凝聚共治力,让基层治理更有协同力。四、聚焦急难愁盼,在用心用情中办好民生关键小事。(一)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让人生大事更有仪式感。(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让祖国花朵更有安全感。(三)深化殡葬改革,让身后事更有尊严感。(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让民生底线更有保障感。五、守护祖国未来,在关爱呵护中撑起儿童成长一片天。(一)健全保障网,让儿童福利更有厚度。(二)强化关爱链,让儿童服务更有精度。(三)呵护特殊群,让困境儿童更有温暖感。(四)营造好环境,让儿童成长更有安全感。六、强化责任担当,在狠抓落实中确保各项任务见实效。(一)压实责任链条,让工作推进更有力度。(二)提升能力素质,让干事创业更有底气。(三
县委书记在全县2025年民政重点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
总结今年以来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心系民生冷暖,在精准救助中筑牢兜底保障防线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聚焦"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精准度和实效性,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织密"政策网",让救助体系更有"广度"
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坚持以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类别,将困难群众分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不同层次,制定针对性的救助政策。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教育、住房等部门的政策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救助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衔接、数据共享"的大救助格局。比如,在医疗救助方面,要与医保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在教育救助方面,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困难家庭学生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为困难学生提供救助。扩大救助覆盖范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困难群众的范围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救助思维定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将更多的困难_纳入救助范围。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_的关注,建立健全动态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同时,要关注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建立应急救助机制
多层次。我们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核心,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一)夯实"硬基础",让养老设施更有"承载力"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建、改扩建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农村敬老院、养老福利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对老旧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升级,改善老年人的居住和生活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以社区为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便民服务等设施的共建共享,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养老服务设施薄弱的现状,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重点建设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条件。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二)做优"软服务",让养老质量更有"保障力"
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专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加强对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内容。在生活照料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等服务;在医疗护理方面,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医疗康复等服务;在文化娱乐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精神慰藉方面,建立老年人心理关爱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情感支持等服务。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开发推广智能养老设备,如智能手环、智能监测设备等,实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生活安全的实时监测。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
(三)激活"新动能",让养老产业更有"发展力"
培育发展养老产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效应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养老产业与医疗、康复、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开发养老养生、康复护理、旅居养老等多元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加强养老产业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养老产业的
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力度,为养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养老产业发展氛围。加强对养老产业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对养老产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发挥老年人的自身优势和作用,实现老年人的自我价值。
(四)筑牢"关爱网",让养老环境更有"亲和力"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风尚。加强对青少年的尊老敬老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敬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养老氛围。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参与机会,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活动,发挥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优势,让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实现自我价值,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夯实基层基础,在共建共享中激活社会治理新动能
"基层稳,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民政部门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牵头部门,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建强"主阵地",让基层组织更有"凝聚力"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件和服务环境。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导广大党员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开展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提升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的示范村(社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在社区层面培育发展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如志愿服务队、文体活动队、邻里互助会等。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二)激发"自治力",让基层民主更有"生命力"
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规范民主协商程序,拓宽民主协商渠道,让村(居)民在基层事务中充分表达意愿、参与决策。加强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指导和引导,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开展民主协商活动,形成共识、解决问题。通过基层民主协商,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