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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机构编制法规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4/6/7 17:14:11 字数:5544
【提纲】一、工作背景。二、存在问题。一是“走马观花”式的认知偏差。二是“管中窥豹”式的视野局限。三是“刻舟求剑”式的思维惯性。三、对策思考。(一)积极构建更为灵活的“线上+线下”评估工作链条。一是“线上部署”+“线下解惑”。二是“线上反馈”+“线下走访”。三是“线上智评”+“线下审定”。四是“线上学习”+“线下落实”。(二)构建更为科学的“共性+个性”评估指标体系。(三)构建更为高效的“集成+共享”智能评估模块。一是强化数智赋能。二是强化数据比对。三是强化场景应用。(四)构建更为多元的“定量+定性”结果运用机制。一是扩大可及性,丰富学习培训。二是提升实用性,加速法治进程。三是聚焦可行性,深化拓展延伸。
关于全市机构编制法规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实施已有多年,下一步如何更大力度、更深程度抓好贯彻落实,是摆在机构编制法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课题。本文尝试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入手,结合**市相关工作实践,对构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评估工作机制作出相关探索与思考,以期提高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实施成效,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工作背景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追本溯源、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以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回顾党的机构编制工作奋斗历程,不管是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发展阶段,机构编制工作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法律、法规或者文件等形式,对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领导职数、人员配备等内容予以详尽规范。特别是当时制定了大量的组织纲要、条例和章程,在内容上与现在的部门“三定”规定十分接近,充分发挥了法治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这深刻启示我们,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必须有一套办法、制度、规定。以《条例》出台为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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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制度出台即束之高阁,在具体工作中使用频率亟待提升。三是“刻舟求剑”式的思维惯性。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工作重心不是静态不变的,而是动态调整的。特别是在当下,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基本已经从全方位的学习宣传阶段转入体系化的精准落实阶段,而现实却是机构编制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往往会陷入经验意识与惯性思维,这就需要科学动态的指标体系来加以引导。这也体现出各地机构编制法规工作人员力量不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需要之间还有一定差距。
三、对策思考
如果说认知偏差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专题培训、搭建学习平台来加以解决,那么视野局限和思维惯性等问题的症结则可以归结为缺乏工作的准心,更需要一个全过程的跟踪转向机制,从而立好靶子、确立方向。建议探索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工作,以专项评估的形式,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周期管理,充分发挥法治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四项工作模式(灵活的评估工作链条、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高效的智能评估模块、多元的结果运用机制),进而形成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良性向上的工作闭环。
(一)积极构建更为灵活的“线上+线下”评估工作链条。组织实施一项工程,首先需要一个完整的工作轴线对其中的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加以串联整合。因此,在万物互联时代,必须充分整合线上载体平台,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评估工作链条。一是“线上部署”+“线下解惑”。通过既有的线上平台向被评估的部门(单位)或市(区)委编办发放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工作的实施目的与工作流程;开辟线下沙龙,与评估对象开展线下“面对面”“一对一”对接,明确工作要求及评估分工,就评估的指标体系构建、测算打分方案、后期结果运用等事项进行详细讲解,确保评估对象充分理解并支持该项工作。二是“线上反馈”+“线下走访”。运用微信、QQ的问卷填报平台,将调查问卷发放给被评估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如评估对象为所辖市(区),还需以随机抽样的形式向市(区)职能部门以及园区、乡镇(街道)等发放问卷,分析研判相关调查数据。此外,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形式,对线上反馈的一些情况做有效补充和工作佐证,进一步全面掌握评估对象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相关情况。三是“线上智评”+“线下审定”。利用自行开发的**市财政供养人员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分析模块,综合线上反馈和实地走访的评估情况,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实施成效进行智慧客观的“体检”,并形成相关评估报告。适时召开评估小组工作会议,结合各自条线评估的工作情况,对相关报告进行分析讨论与校对修正,并与被评估单位沟通确认后按工作流程报本级编委审定。四是“线上学习”+“线下落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相关法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一次“大检阅”与“大促进”,推动评估对象能够通过个人自主学、单位集中学、系统沉浸学等形式,对近些年印发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文件中的政策、内容和要领等系统掌握,推动相关工作实务在法治轨道上科学运转。
(二)构建更为科学的“共性+个性”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设计是评估工作的“入口关”,更是决定评估能否取得实效的“基本盘”。2022年6月,**省抽取部分市开展《**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情况等6个方面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内容作了框定,后期又进一步做了评估内容的细化,提出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等5个一级指标、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情况等17个二级指标作为评估指标体系的“共性部分”,后期还需通过具体工作的磨合与实践加以整合完善。但更大的难度在于“个性部分”,比如评估对象分为市级部门与各市(区),其中,市级部门有小部门和大系统之分,各市(区)包含下辖的园区及乡镇(街道)。这就决定了为适配好各类评估对象,必须在评估指标体系打造上下足“绣花功夫”,凸显出不同的评估导向。因此,在构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体系中,须统筹兼顾评估内容的个性化与侧重点。一方面是注重评估内容的个性化。在制定具体评估指标体系时,要特别注重保障地区发展,把“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估的重要度量衡,结合所辖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三定”等依据,量身定制评估指标体系。当评估对象为市级部门时,更加侧重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以及编制使用、职数配备、机构设置、实名制管理等具体机构编制事务的评估。此外,注重兼顾细分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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