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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5 20:44:51 字数:4369
【提纲】一、《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一是坚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进行。二是重点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三是坚持座谈交流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二、《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教育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一是健全_机制。二是注重依法保护。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二)强化要素保障,家庭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一是加强阵地建设。二是开展家庭服务。三是夯实人才支撑。(三)凝聚多方合力,家校社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家校共建共育。二是家社联动联育。三是校社协同协育。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认识不到位。一是机制效能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贯彻仍需加强。(二)家长肩负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亟需强化。一是家长主体责任不清楚。二是教育理念导向不明晰。(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二是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经费保障仍需加强。(四)家校社协同推进家庭教育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家长积极性不高。二是学校指导存在不足。三是社会参与不充分。四、意见建议。(一)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二)强化家长责任,当好孩子的第一老师。(三)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四)强化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从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特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
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情况。一是坚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进行。9月29日,社会事业委联系县妇联会邀请教育专家在实验中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家长、教师300余人聆听讲座,县科教育局制作全程视频,转发全县各校播放观看,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300余本。二是重点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10月27日,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县政府及县法院、检察院、科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卫健局等10个单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三是坚持座谈交流与实地检查相结合。10月18日至25日在县城区一小、一中、_、职业中学、*社区分别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专题听取镇政府及学校、社区情况汇报,从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等角度,查找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同时,深入*镇九年制学校、中心小学,重点查看家长学校及社区、村委会关爱留守儿童情况,邀请家长一同参加座谈会,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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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家长、重点家庭,全县学校实施一生一档、一家一策、一人一帮精准帮扶。二是家社联动联育。开展“温情关爱.健康成长”困境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等。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时,同步开展健康婚育、科学养育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宣传和指导。县婚姻登记处均开设婚姻家庭辅导室,2021年累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2800人次。三是校社协同协育。落实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图书馆、新华书店设立亲子阅读室,开展公益阅读活动100余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县家庭教育事业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认识不到位。一是机制效能作用发挥不够。对照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县妇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单位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内容不清晰,依法履职不到位,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贯彻仍需加强。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还缺乏力度,覆盖面不够广。据调查,仅20.1%的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比较了解,30.8%的教师了解程度较低。宣传方式单一,将法律条文与实际生活紧密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实践活动较少。
(二)家长肩负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亟需强化。一是家长主体责任不清楚。一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理解不够全面,缺乏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理念,在传统教育思想和惯性思维影响下,把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对家庭教育在人格引领、个性涵养、价值观熏陶等方面作用重视不够。二是教育理念导向不明晰。家长更多把重心放在学科教育和应试教育上,对孩子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生活技能不重视,超30%的高中生认为家庭教育没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没有合理运用言传与身教相结合、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等方式,在经常和家长聊的话题中,学习和考试内容高达90%。在面对孩子问题时,89%的教师认为家长不会正确调节和控制情绪。
(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我县暂没有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尚未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读本也尚未编写。二是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我县只有妇联会成立了家庭教育中心,教师团队是县城各学校15名教师,指导全县家庭教育能力不足。多数教师表示缺少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三是经费保障仍需加强。县上未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未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家庭教育专项资金投入欠缺,难以满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家校社协同推进家庭教育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家长积极性不高。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普遍呈现被动参与的状态。家校联系以学校、教师为主,多为教师向家长反映孩子在校问题,家长主动和教师或其他家长探讨、交流较少。二是学校指导存在不足。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尚未形成成熟完善的体系。多数学校虽已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但组织开展服务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七成以上教师表示受教育教学等影响,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难以有专门时间对有需求的家庭进行系统指导。三是社会参与不充分。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影响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对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视程度,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列入干部、群众普法学法的重要内容,利用“_家庭教育宣传周”“_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和学习培训,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组织好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中重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多形式开展专题讲座,推动家庭教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易于接受、便于互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新媒体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的需求。强化“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拍摄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营造争做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的_法治风尚。
(二)强化家长责任,当好孩子的第一老师。压实家长育人主体责任,鼓励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让家长充分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理解家庭教育的内涵,引导家长尤其是男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好各类优质资源,加强家长家庭教育培训,持续指导家长根据未成年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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