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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3/17 17:28:41 字数:7271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_《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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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市作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审批、办事流程再梳理,3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简单事项即时即办,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对拒不梳理或敷衍应付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公布并长期坚持
9.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代办服务窗口,为企业工程项目审批等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所需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择优录用,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后上岗。大力倡导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积极推行第三方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办理,成立专班强力推进。探索市县退居二线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服务方式、保障条件、考核奖励等相关制度,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10.
10.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下实手解决多头受理、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清理一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只接收申请资料,审批环节仍需申请人到部门(单位)办理的未全流程进驻、未授权到位的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分单位列出清单,交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进驻、授权到位。
下实手解决证明材料互为前置问题。由主办部门(单位)主动申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征集汇总一批存在证明材料互为前置的办理事项,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关联部门理清次序,优化流程,公布执行。下实手解决线上线下重复审批问题。加大线上办事功能开发力度,扩大线上办事范围,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凡企业和群众在线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在线上办结。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聚焦公正规范执法司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1.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非因法定授权和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非因服务企业事由,不得前往企业督查调研。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县(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涉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会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集体决策、共同承担责任的工作机制,对于执法司法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多采用培训、提醒、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方法,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2020年以来企业举报和信访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存量问题线索跟踪督办,6月底前“清零”。全面梳理全市涉企经济犯罪积案、涉企诉讼积案,抽调力量集中攻坚,注重追赃挽损。公布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专线电话,严厉打击寻衅zhi事、敲诈勒索、侵权诈骗、强迫交易、逃避债务、挪用资金等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破,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报复、污蔑、侮辱企业法人的不良行为,保障企业法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各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法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不遵守市场公平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不履行合同(协议)、蓄意拖欠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废银行债务、化整为零逃避税收、围猎党政干部、污染社会风气等行为,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对信用良好企业在申请专项奖励资金、评优选先、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时优先考虑,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人行××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倾心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15.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责任人,“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帮办关系,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党委政府主动作为、领导干部包抓帮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着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
破解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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