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文鼎文库首页

2021年司法局、公检法、政法干警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6篇汇编

发布时间:2021/6/21 19:06:31 字数:6409
【提纲】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七、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八、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九、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六、坚决做到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八、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九、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
2021年司法局、公检法、政法干警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6篇汇编
目录
司法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公安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
市法院系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政法干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在全市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司法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当前,xx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全体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严禁向当事人、律师
……(文鼎文库www.wentop.com此处省略944字。不往下看了,点击下载全文)…… 

恪守法律、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生态,为实现平安XX、法治XX不懈奋斗!
XX县公安局2021年4月XX日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2015年,中办国办、_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
当前,x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高检院、省市政法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全市检察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作、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市法院系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当前,xx市法院系统正在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三个规定”指的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的出台,旨在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及中介组织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通报和责任追究。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现向全市领导干部、法院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如果您是领导干部,在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请不要有以下行为:
1.在审判执行等环节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以及其他代表自己的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4.非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
如果您有以上行为,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司法人员会如实记录,司法机关会立即报告,党委政法委将对您的干预行为报告同级党委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按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您还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构成冤假错案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您是法院工作人员,请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1.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司法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2.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3.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4.不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5.不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没有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6.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7.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8.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9.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作、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10.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如果您有以上行为:根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较轻,您将会被通报批评、党纪政务处分,前途受影响;情节严重,您可能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余生可能只能活在“人生不能重来”的遗憾之中。
三 ……
预览结束,全文6409字,当前显示2875字,还剩3534字
本文12
  下载全文  
下载此文档(WORD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