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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6/17 17:15:22 字数:4814
【提纲】一、清查整改“六大顽瘴痼疾”存量的经验做法和战果成效。二是开展社区矫正重点案件交叉评查。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3、卷宗装订不规范。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1、加强教育引导。2、督促个人填报。3、加大督察力度。4、建立长效机制。1、全面采集信息。2、接受社会监督。3、认真细致甄别。4、推行动态监督。5、探索协作机制。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1、明晰查纠方向。2、强化规范管理。3、加强学习教育。
2021年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
我局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开展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整改“六大顽瘴痼疾”存量的经验做法和战果成效
一是把“六大顽瘴痼疾”“六查六看六改”和教育整顿中涉及社区矫正层面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对20xx年xx月xx日至2021年xx月xx日,所有社区矫正案件(含管制、缓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全面筛查、评查,重点排查10方面问题。共筛查社区矫正案件xx件,xx人;对基层司法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我局组成专项督导组深入xx个乡镇办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教育整顿专项检查。本着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的原则,通过座谈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司法所社矫前调查评估是否存在超期评估、评估结论是否真实有效、入矫办理是否规范、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思想汇报是否规范、请销假记录是否详实、定期体检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异地迁居办理是否规范、解除社区矫正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所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通知书xx份,现场整改问题x条,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在相关司法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召开律师和鉴定行业突出整治会议,各鉴定机构和各律所成立相应机构和明确责任人,开展与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谈心谈话、自查自纠等活动。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和《谈心谈话确认表》,重点查找执业风险点、管理异常点以及影响质量的不足点,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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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an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_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
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
6名因病保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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