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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务干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汇编(58题)

发布时间:2021/5/30 9:28:14 字数:20117
机关党务干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汇编(58题)
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级的先进分子,承认_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_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_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_。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_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不仅可以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给党组织以经费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每个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_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新入_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如何计算?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也包括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执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什么是临时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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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有些内容如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或学习_文件,或上党课,或进行_其他活动等,一般不需作出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要先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方案,提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支部党员大会正式作出决议。支部委员会对某个问题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地表示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意见。党员如果不明情况,难以发表意见,放弃表决权是允许的。但弃权的同志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应尽量避免发生弃权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将各项议题事先告知全体党员,以便党员作好准备,在支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应该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才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只要不是紧急事情,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让大家分头作些酝酿,然后再议,一次不行,就多议一两次,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果事情紧急,不能因为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以免耽误工作。
党支部通过决议,不宜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因为只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过充分讨论,交流情况,统一思想,作出正确的决议才有保证。应该在召开会议前先个别征求因故不能到会的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提供给会议参考,但在表决时,不能把他们的意见算成赞成票或反对票。
12.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_生活中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内不充许有任何不参加_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编入_一个支部和小组,而且要坚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13.预备党员参加_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在参加_组织生活方面,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和正式党员没有什么不同。因此,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要积极参加_组织生活,坚决贯彻执行_决议,以_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酝酿候选人或讨论决议、决定的时候,预备党员应该以认真的态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尚未批准时,支部大会关于接收新党员的决议不能生效。因此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不能参加_组织生活。
14.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党员因违反党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下的纪律处分,仍享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仍要过组织生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也要过组织生活。经支部大会决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一般情况下,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决议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能生效。
15.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组织开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的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
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党员要立即向原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属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为了防止冒名顶替,补转单位应立即发函通知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证明信规定的有效期内由其本人办理接转手续。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因工作需要,中途变动去向的,如有其他文件证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应予接转,新单位不得退回介绍信。如必须退回查对换转时,原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处理,不得拖延不办。
16.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是保证党员队伍纯洁性,不断壮大_队伍,保持党组织旺盛生机活力,确保我们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_战斗力的有力措施。
(1)申请人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于要求入_同志来说,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_同志的成熟程度的标准。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列为培养对象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经票决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必须经过_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对_性质、目标、指导思想、宗旨、_组织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有一定的掌握和了解;支部要指定1-2名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使他们坚定_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不移地_的基本路线,为他们靠拢党组织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对考察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根据有关规定,对要求入_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可确定发展对象。
(3)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报告后,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18周岁。
②申请书字迹要工整清晰、前后时间要一致(封皮和最后一页落款时间),不能随意涂改。
③申请书必须本人亲笔书写,不得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或盖章。
④在校生应向就读学校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⑤党组织不能硬性指定某人递交申请书。入党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对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社会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但是,我们党组织有责任向他们宣传_政治主张,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着力解决“无人写申请入党”问题。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的机会;党组织应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汇报一般每季度一次),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考察(一般为半年一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应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未参加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一次培训五年内未能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原则上应重新参加培训。
注意事项:
①大学生毕业回来的,一般应向长期居住地提出入党申请。
②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联系培养人。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
③入党联系人的培养意见应及时、认真、据实填写,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④主持召开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研究入党事宜时,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议主持人。
⑤支委会会议参加人应逐人表决。表决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对象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表现等情况,特殊情况还需要重点说明。
⑥会议记录要规范,内容全面、清晰、真实。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缺席人(参会党员都要逐人写清姓名,不能简略写成xxx等x人)。
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在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挑选产生,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一般做法是: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的汇报及意见(支部下设党小组的要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等形式;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将经票决形成支部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规定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按规定形成有关发展材料。发展党员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考察报告、支委会意见(支委会记录复印件)、党小组推荐意见(党小组会记录复印件)、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材料(会议记录复印件)、发展对象思想汇报(一般每季一份)、政审材料、公示结果报告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其他材料。
发展材料送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合格后,向入党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不能提前下发)。入党志愿中的笔迹应与申请书中一致,由入党申请人亲自、填写,内容、时间不得涂改。
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确定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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